1 / 5
文档名称:

社区早期教育管理实施意见社区工作意见.doc

格式:doc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社区早期教育管理实施意见社区工作意见.doc

上传人:pk5235 2016/1/31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社区早期教育管理实施意见社区工作意见.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社区早期教育管理实施意见社区工作意见一、进一步强化社区的责任和行为主体意识,切实将社区早期教育纳入社区教育和服务体系(一)各街道办事处必须高度重视社区早期教育工作,切实把开展社区早期教育作为推进社区建设、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社区建设和发展规划之中。要深入研究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开展非正规形式的早期教育,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早期教育,指导家庭科学养育子女。要加强管理,理顺管理体系,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调动各方人员(计生、文卫、妇联等)密切合作,共同参与社区早期教育工作。(二)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辖区内散居儿童数量和0—6岁儿童家长及抚养者的需要,统筹规划并不断完善早期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充分挖掘社区的人力、物力等资源,想方设法开辟活动场所,设置玩具、图书室(角),使其在数量上逐步满足社区所有散居儿童及家长就近参加活动的需要。在工作内容上能为本社区的0—6岁儿童及抚养者提供亲子活动、保育教育咨询、资讯等综合性的早期教育支持与服务。(三)各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在社区中更加广泛地宣传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将科学的育儿理念和育儿方法普及到所有0—6岁儿童家庭。要在社区中努力营造重视早期教育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早期教育工作中来,为学龄前儿童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四)各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开展社区早期教育中的职责和作用。各社区居委会要设专人负责早期教育工作,随时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的数量及接受早期教育的状况,为所有散居儿童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负责组织散居儿童及其抚养者参加社区的各种早期教育活动,确保早期教育覆盖到包括贫困家庭儿童、外来人口儿童及残疾儿童在内的所有0—6岁儿童及其家庭。二、建立和完善社区早期教育管理机制,形成面向全区所有0—6岁儿童的早期教育服务网络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区人民政府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各类幼儿园和家长共同参与的早期教育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早期教育服务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在开展以家庭、社区为基础的早期教育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形成一套科学的服务体系和有效的工作机制。(一)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全面提高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能力”这一学前教育发展的新目标,切实履行主管职责。要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积极探索和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服务模式和服务内容;认真负责对幼儿教师、社区早期教育志愿者的培训,不断提高其从事社区早期教育工作的专业素质及专业水平;具体指导和推动家庭幼儿教育工作,积极与区卫生部门合作,共同开展0—6岁儿童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充分利用百名教师下社区的资源优势,安排专门人员具体从事社区早期教育工作。(二)区卫生部门要担负起对0—6岁儿童家长进行卫生保健、营养、生长发育等方面的指导职责。要深入各街社区早期教育资源中心,为社区散居儿童家长提供咨询服务,对0—3岁婴幼儿健康、营养、生长发育水平进行定期测评,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养育观念,帮助儿童达到每个时期的健康指标,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三)区妇联要充分发挥在组织、发动社区居民工作上的优势,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认真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面向社区0—6岁儿童家长,开办灵活多样的宣传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