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市委防震减灾工作指导意见工作指导意见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科技和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地震灾害。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面推进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提供可靠保障。(二)目标任务。到2015年,;全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城乡抗震设防能力明显增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基本形成,社会公众应对地震能力明显增强;全市防震减灾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二、全面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一)加强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加快我市烈度速报台、深井台、GNSS“三台合一”台网项目建设,地震台网维护管理资金和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涉及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的城乡各类工程建设,要事先征求地震部门意见。(责任单位:地震局,配合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等)。建立健全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网和镇(街道)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工作体系。各镇(街道)要明确1名防震减灾助理员,各村(社区)要确定1名地震灾情速报员(宣传员)。因地制宜开展地下水、动植物、气象气候等地震宏观异常观测,认真做好地震宏观异常的收集、跟踪核实和上报工作。研究制定支持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地震局、各镇街,配合单位:财政局、国土局、农业局、气象局、水务局等)。完善地震信息收集、传递和管理制度,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加强与上级地震主管部门的联系和分析会商;严格依法执行地震预报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建立地震谣言应对机制,加强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对社会上出现的地震谣言,要及时澄清、有效处置,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责任单位:地震局,配合单位:宣传部、国土局、农业局、气象局、水务局、各镇街等)(二)加强建设工程地震灾害性防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制度,加强各个环节的抗震设防监管。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发改、建设等有关部门要配合地震部门做好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要求,对重大建设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如:公路与铁路的特大桥、长隧道、立交桥、高架桥;大型影剧院和体育馆;高层建筑;大中型水库及大坝;电力、通信设施;输油气管线等特殊工程,必须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严格按照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及相关行业的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新建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要按照高于本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提高抗震设防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