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乡村规划监管方案管理方案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进一步提高我区乡(镇)、村规划水平,切实加强乡(镇)、村规划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乡(镇)、村各项建设,改善生态和居住环境,有力促进乡(镇)、村经济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思路围绕“两城”建设和“两型社会”示范点建设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龙头作用,狠抓规划重点,力克管理难点,勇创建设亮点,加强对乡(镇)、村土地和空间资源利用的指导和调控,依法有序推动乡(镇)、村各项建设,为建设“一区三中心”和打造“五个新”奠定坚实基础。二、工作目标精心组织完成各乡(镇)、村的规划编制任务;依法加强对乡(镇)、村组规划管理,切实规范村民建房行为;进一步理顺乡(镇)、村规划管理体制,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实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努力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三、组织领导成立乡(镇)、村规划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欧阳建华担任顾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李建军任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靳卫,区政府副区长陈四清、廖仲华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市规划局分局、区农办、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市环保局分局等部门和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分局,由王道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四、工作重点(一)规划编制工作:,并报市政府批准;、鲁塘镇、石盖塘镇、保和镇等重点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重要节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如高壁综合大市场、小埠生态园等;(大道、南岭大道、107绕城线、X090线、X057线等)两厢控规及沿线村庄规划;。(二)规划管理工作:,实行阳光审批,杜绝暗箱操作。各乡镇要严格执行乡(镇)、村(组)规划编制、审批制度。规划建设各项活动均须按规定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报建和审批手续,统一由市规划局分局负责受理、审批。,探索新农村建设新模式。严格按《区农村住宅建设设计图集》,对村民建房实行“四统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屋顶样式、统一外墙色彩)。原则上,做到“一村一规划一图纸”。通过几年努力,形成我区富有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面貌。3、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完善乡(镇)、村规划综合执法体制和强制拆除制度,建立区、乡镇、村组多级巡查体系,健全巡查网络,对规划内的各类建设活动实施严格管理,严肃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三)规划监督工作:。市规划局分局应健全乡(镇)、村规划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各乡镇应加强乡镇、村庄规划实施的监督,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及时查封施工现场,组织强制拆除,并配合市规划局分局、有关执法部门予以处理。居(村)民委员会发现本区域有违法建设行为的,应予以劝阻,并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部门报告。。对违法建设查处不力的,要及时通报,每半月通报一次,并报区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规划许可、审批和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未经许可、不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