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赵县刘家庄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赵县刘家庄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合理引导赵县刘家庄村区域改造建设,为规划管理和实施提供依据,特制定《赵县刘家庄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条本规划适用于规划范围西起升华街,东至梨香东街,南起规划路,北至春风巷所围和区域,面积约52公顷范围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2020年);4、《赵县县城总体规划》(2007—5、《赵县绿地系统规划》(2007—2020年);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7、其它与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建设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第四条规划原则1、古城风貌协调的原则:严格执行总体规划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章节的要求,在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建设多层和低层建筑、建筑风格上探寻赵县古城特色。2、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尤其是小学和托幼、文化活动站等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量控与位控相结合。3、改善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执行上位规划的绿地控制,小区级绿地按照规范进行控制,并配套公厕、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点灯环卫设施,布局服务半径合理。第五条本控规中未涵盖的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08—2010年。第七条主管部门及管理权限本规划由赵县人民政府审批,赵县建设局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第二章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第八条用地使用分类本规划依据国标(GBJ137-90)《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一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结合该控规区用地和功能需要,确定地块用地性质。第九条规划制定的控制指标分为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类。规定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用地兼容属性、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配套设施7个指标,是规划管理中必须执行的;指导性指标包括用地面积、城市设计导引要求等是提供规划管理参考,并向地块开发商、规划师、建筑师等提供建议的引导性指标。第十条地块划分按片区—地块二级模式予以控制,本片区取刘家庄拼音的第一个字母“LJZ”进行命名。共划分为25个地块,命名为LJZ-01——LJZ-25。,,商业服务业用地(LJZ-12地块),小学托幼用地、,,。第十二条建筑密度规定商业建筑及商住混合建筑的建筑密度控制上限为40%,多层居住建筑密度控制上限为28%,小学托幼用地和特殊教育用地建筑密度控制上限为18%,体育用地建筑密度控制上限为40%,文化娱乐用地建筑密度控制上限为30%。第十三条绿地率规定居住用地绿地率达到35%以上;特殊教育用地与小学托幼用地绿地率30%以上;体育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停车场用地绿地率达到20%以上;商业金融业用地绿地率25%以上。公共绿地保证绿地率在85%以上,防护绿地保证绿地率在90%以上。第十四条建筑高度规定建筑以多层为主,控制6层以下,高度20米。LJZ-12地块规划高层宾馆酒店设施,高度可突破,控制高度30米。第十五条建筑后退规定建筑后退距离包括: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间距和建筑后退地界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