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所收费标准一、解答法律询问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元/次;涉及财产关系的20元/次;提供文字资料另收工本费。二、代写法律文书委托书、声明、章程、起(上、申)诉书、答辩状以及一般法律事务文书30元/件; 合同、协议、遗嘱、赠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文书100元/件; 涉外法律文书200元/件。制作法律文书一式三份,增加份数,另收工本费。三、诉讼代理 1、代理经济、民事诉讼不涉及财产关系的300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每件收取300元手续费外,按下列标准分段计费: 争议标的额收费比例 5000元以下免收 5001元-10000元部份3% 10001元-100000元部份2% 100001元-200000元部份1% % 2、代理行政诉讼治安行政案件100元/件; 劳动争议案件200元/件; 其他行政案件,由双方协商收费。有财产争议的,按本条第1款的标准收费。 3、代理刑事诉讼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的代理人,收费800元/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按代理民事诉讼的标准收费。四、非诉讼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一般法律事务100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参照代理民事诉讼的标准收费。五、担任法律顾问根据其工作量收取服务费20000元/年,也可与委托方协商收费。为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外出(来)务工人员担任法律顾问,应从优收费。在应聘期间,代理聘方参加诉讼、非诉讼等活动,另行按本办法第三条第1、2款规定从优收费。六、接受当事人委托主持调解、代理申办公证,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2款规定减半收费。七、办理见证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每件收取100元手续费外,按下列标准分段计费: 标的额收费比例 5000元以下免收 5001元-10000元部份2% 10001元-30000元部份1% 30001元-% 八、提供其他法律服务,参照前述最相近似项目的标准协商收费。九、以上标准为全省最高标准,各地物价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在不超过最高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十、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