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玉市税二稽处〔2019〕41080号博白县鼎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0923MA5L9QL760)我局(所)于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9月12日对你(单位)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违法事实(一)公司已经走逃(失联)。2019年7月1日检查组人员实地检查,无法查找到你单位的相关人员,无法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据房东刘伟明供述,其将亮亮腾龙府小区2栋603号房出租给你单位,租期从2017年7月25日至2020年7月24日,其未参与你单位经营,近期催缴租金时已联系不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检查人员只能把上述检查通知书张贴在你单位的注册地址大门上。检查人员7月2日通过邮寄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玉市税二稽检通一[2019]41082号),发现该邮件被人签收。经调查签收人为万春尧,万春尧声明其于2018年4月27日在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某酒吧遗失身份证,称其未到过广西玉林市博白县,未创办过公司,未担任过任何公司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及办税人员,未出借任何有效证件给他人,其未参与过你单位实际经营,未获得过任何不当得利。你单位已经走逃失联,涉嫌非法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变更工商、税务登记,以此逃避法律责任。(二)被认定为非正常业户。国家税务总局博白县税务局于2018年9月19日将你单位认证为非正常业户,于2018年12月5日认定该单位处于失联状态。2018年7月9日我们检查组工作人员到博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了你单位档案资料,发现你单位在工商登记尚未注销还处于开业状态。(三)你单位购进和销售货物名称、数量及金额不一致,购销业务严重背离。经比对,你单位在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共取得白城市天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公主岭市惟航商贸有限公司、广西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南源程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浪斌文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迷诺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三叶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四平翔宇通讯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市谷贝基通信器材销售有限公司、助保达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14份,开具货物名称为手机、手机及配件、APPLE手机、苹果手机、华为手机、三星手机、电路板、电子产品、集成电路、百立丰、小米手机、华为手环、二极管等共19种商品,金额7,188,,税额1,221,,价税合计8,410,;而在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销售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中,你单位开具给下游企业北京佳俊业电子有限公司、上海雏染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言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智创祥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货物名称有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电路板、*电子元件*电子产品、集成电路、*电子元件*芯片、光缆、电容、*电子元件*电路板、芯片、电源线、二极管、电源、ZR-RVVP、超五类网线、电阻、LED灯带、*电子元件*配件、交直流互感器、低压电器设备、PCB、继电器、*电子元件*集成电路、线缆、六类网线、电子物料、*集成电路*芯片、固态继电器、*电线电缆*专用线缆、高频管、钽电容、放大器、*电子元件*二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