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委财政规范管理制度农村管理制度各村(居)委会:为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现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和《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总则)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村级资金管理1、严格执行村有资金“乡代管”制度。村级收取的各项资金必须全部交乡“农经服务中心”代管,实现的收入要及时报帐,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金库”或帐外帐。2、村级资金实行报帐制。村需要使用资金时,由村委会编制计划,提出书面申请交乡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划拨,村代管资金实行分类核算,专户存储。农经中心会计核算人员要加强资金核算管理日清月结,防止村级资金超支错支等。3、会计结帐制度。村级与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生业务时,必须由村会计专人办理手续,如到财政、民政、计生等部门结帐,会计人员按财务制度要求,使用专用票据,并加盖公章和会计私章,任何干部不得擅自结帐,禁用便条和白头条。4、严格票据管理。为加强各村各种票据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票据由农经中心专人负责管理,领购,发放,核销,使用票据时,严格按照政策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一费一票,严禁一票多费的用法。5、控制各种借欠款,未经村两委研究同意,任何个人无权将集体资金借出,村兴办公益事业和任何经营种养项目,必须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书面报告,报乡减控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筹款,否则不得向农民筹款,办公益事业,要本着节简办事,无钱不办或少办的原则,严禁借用贷款,更不允许借用高利贷,要逐年回收欠款,化解债务。二、开支审批制度1、村级开支实行“两笔一章”制度,每张支出发票首先交村主办会计,主要审核发票的合理性、真实性和规范性,通过审核合格并签“符合规定”字样,再交村支部书记审核加盖“同意报销”章印,最后报村民委员会主任审签准报。两笔一章顺序不得颠倒,缺一手续不得记帐,经管站最终把关对不符合开支规定票据杜绝入帐,符合规定盖上“允许入帐”章印。2、审批权限。每件次100元的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1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经村两委会研究审批,500——1000元以上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1000元以上的开支项目要由乡减控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批,否则报帐时不予入帐,所有村级资金全部实行调拨制。3、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村级不得发生行政性招待费,严格控制杂工开支,确需安排的杂工,要按资金渠道完善手续列支,量大的杂要要报乡分管领导批准后从统筹中量化解决。4、报帐制度。按月记帐,每月一天例会,时间定为次月2号(特殊情况另外),2日前会计必须把上月收支票据完善齐备,不得少头掉尾,要有事由,有经办人、证明人,“两笔一章”,发票要整洁。不得涂改,大小写相符,自制单据要符合规格,略小于记帐凭证,开支要合理,跨月单据,不得入帐,如有特殊情况,本月写好说明书,并经农经中心同意方可次月入帐。5、严格开支标准。(1)电话费:因工作需要,每村三大员按规定支部书记每月补助话费50元,会计、村主任每月补助40元,严禁用公款装电话,购手机等,一经发现按贪污论处。(2)生活补助费:党委政府召开大型会议,如冬训班等时间紧,确需要安排的可以按每人每天5元补助,一般情况下不得补助。上级因工作到村里检查参观一律乡里就餐;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