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文档名称: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doc

格式:doc   大小:25KB   页数:2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doc

上传人:iris028 2020/1/5 文件大小:25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节假日加班补助费管理办法绵职院发﹝2011﹞140号为了规范节假日期间教职工加班及加班补助费发放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本着从严控制、节省开支、适度补贴的原则,制定本办法。一、除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十一)外,正常工作期间(含双休日)各单位一般不安排教职工加班,因工作任务紧急必须安排教职工加班完成的,采用补休的办法解决。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期间,确因工作任务需要,经单位领导同意,院分管领导批准安排教职工完成的,可按加班对待并发给加班补助费。如加班时间一周以上的,应经学院主要领导书面批准。二、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安排教职工的值班和在值班时间内完成的工作任务,属于正常的工作,不能视为加班,不发给加班补助费。各单位学期中未做完的工作安排教职工在寒、暑假完成的,也属于应正常完成的工作,不能视为加班,不发给加班补助费。三、教职工在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期间参加监考等活动有报酬的,不发给加班补助费;经学院同意外出开会、学习、出差的,享受有关补助,不发给加班补助费。四、确因工作任务需要,必须安排教职工在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完成的单位,在放假前应写出书面申请(包括加班内容、计划人数及日期),报院领导批准,连同值班表一同送人事处备案,并建立假期加班日志,以备查询。假期结束,相关部门应在一周内将实际加班的人数、天数、加班内容(个人加班天数最多不得超过有效假期时间的二分之一)报人事处审核,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后,发给加班补助费用。其中,教学单位加班人员的补助费在本单位自筹(包干)经费中列支。五、加班费标准:院级正、副职每人每天60元;中层正、副职每人每天50元;科级每人每天40元;一般职工每人每天30元;外聘专职管理人员每人每天20元。六、后勤服务总公司职工的加班补助费标准由所在单位参照本规定确定。七、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和如实报告加班人数和时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人事处应拒绝受理,退回重报。八、人事处在假期应安排专人不定时进行检查,若发现缺岗,则停发该职工假期加班费用,同时减半扣发该部门负责人假期加班费用。九、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十、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主题词:教职工节假日加班补助费管理办法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11年12月19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