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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教育局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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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教育局文件.doc

上传人:wxc6688 2020/1/5 文件大小:13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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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教育局文件.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高淳区教育局文件高教〔2018〕99号关于评选高淳区市级“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先进个人”及区级“中小学教育教学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学校,各直属单位:为总结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宣传典型,表彰先进,促进我区中小学教育质量持续稳步提升,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决定评选高淳区2017-2018学年度市级“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先进个人”及区级“中小学教育教学先进个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一)“普通高中教育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限于2017-2018学年高三年级毕业班班主任;“普通高中教学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限于当年高三年级各学科任课教师(市、区高中教育、教学先进个人不重复评选)。(二)“初中教育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限于2017-2018学年初三年级毕业班班主任;“初中教学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限于当年参加中考考试各学科任课教师。(三)“小学教育先进个人”、“小学教学先进个人”的评选为1~6年级各班班主任和各学科任课教师;1~3年级学段名额占40%,4~6年级学段名额占60%,其中科学、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教师名额须控制在15%以内。(四)对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学校评选“教育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是在学校教育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班主任,其中中等职业学校要侧重毕业年级的班主任。二、评选条件“教育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教学工作量饱满(不含教辅后勤工作量)、所带班级团结向上,学风正,班级常规管理规范;能协调好各学科教师,积极促进学生各学科均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高,本班学生对班主任和班级任课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满意度高。“教学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教学工作量饱满(不含教辅后勤工作量)、遵循教学规律,讲究教学方法,教学效率较高,受学生、家长欢迎;积极参与市、区教学研究活动,在备课组及学科教研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在共同体建设中起示范引领作用(初中),教学能力受到同行和上级教研部门认可;积极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学科教学质量高。三、“教育、教学先进个人”实行等额评选,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评选考核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教师自主申报。各学校要根据市、区下达的推荐名额,采用教师自主申报和考核小组集体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校考核,进行初选推荐。各学校初评时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教育教学质量高、效果好的教师,初评结果须在校内公示。“教学先进个人”的推荐,各学校必须推荐同学科同年级均分、合格率、低分率、推进率等受到师生、家长公认的教学质量最好的教师。“教学先进个人”候选人必须教学工作量饱满,其中小学须符合《高淳区小学教师课务安排意见》(高教〔2013〕66号)文件规定;中学“教学先进个人”候选人工作量不得少于学校教学岗位平均教学工作量。,其中市级推荐对象需提供3000字以内的个人管理与教学工作总结。总结要突出重点,体现特点,凸显亮点,切忌面面俱到。、组织人事科和教师发展中心组成区教育局审核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评选办法与要求对推荐对象的工作总结与教学业绩进行审核,提出表彰名单,报局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对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异议者,教育局将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