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业科技转变为非营利组织”农业科技论文    文章简介:农业现代化的前提是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创新的主力是农业科学院,非营利的农业科学院(本文简称非营利院所)是农业科研院所的主力。其实现制度创新,建立起系统完善的非营利组织,才能提高我和农业竞争力。市场经济,主要由政府、市场和各种非营利组织构成。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主要职能都是提供纯公共物品…农业现代化的前提是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创新的主力是农业科学院,非营利的农业科学院(本文简称非营利院所)是农业科研院所的主力。其实现制度创新,建立起系统完善的非营利组织,才能提高我和农业竞争力。市场经济,主要由政府、市场和各种非营利组织构成。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主要职能都是提供纯公共物品。建立有效且有限的政府,避免“政府失灵”及“市场失灵”,都要求非营利院所建立非营利组织。本文将非营利院所定义为:不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公益而从事科技产品生产、流通,提供农业科技物品及其服务的社会组织。有人根据其与政府的关系和法律地位,大致将其分为两类:官方和民间的非营利组织。有人根据服务本质,以及与环境、市场的关系,对各种社会组织定性。政府是公共性最强、市场性最弱的组织,企业是市场性最强、公共性最弱的组织,非营利组织位于市场性和公共性的中间值之间。根据这样的定性构架,可以把非营利组织组织分为四类:公共性弱而市场性强的运营型组织,可按照市场方式运作;志愿者组织等公共性和市场性都比较弱的自治型组织;学校、医院等公共性和市场性都比较强的专业型组织;公共性强而市场性弱的保护型组织,如农业科技院所,这种组织与政府的关系比较密切。非营利组织的特征:一是服务大众的宗旨;二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结构;三是不使任何个人营私的管理制度;四是有合法免税地位;五是提供捐赠人减免税的合法地位。。总体上看,我国NGO正处于发育期,是一支正在成长的社会力量,“非政府组织的兴起为公共领域增加了新的制度资源”。一、农业科研院所成为非营利组织的必然性科研机构分公益类和应用开发类二大类。历经20多年的探索,最终把农业科研性质重新定位为“公益性”,并已形成共识。很多国家都把农业科研作为政府保护的对象。农业是弱势产业,存在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我国农业还面临严重的资源约束和市场约束。农业科研产品大多数具有公共产品特性,如种质资源、病虫害预测预报、栽培管理技术、水土保持技术、食品安全、环境科学、政策研究和基础性研究、共性研究和关键性研究具有纯公共产品特性,但科研机构和研究人员却很难获得直接的经济效益。我国的小农户承担不起农业科技投入,也不能承受推广成本——农业科技“试错”的高昂成本。农业科研具有周期长、应用年限短、地域明显、风险大等诸多特点。据统计,国内获科技进步奖的农业科研成果研究周期一般为6年~13年,而生产中一般的技术性成果使用5年~8年后就被淘汰,有些成果产出后甚至尚未推广应用就已过时,成为无效供给;与其他行业科研相比,农业科研的工作环境较苦,重复劳动较多,出成果较难,导致农业科研单位高学历人才总量缺乏,人才留住难、引进难。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因自身科技含量高、技术商品化难度大、保密性差等特点,以及国家相关配套政策还不完善,许多经营性高科技成果交给社会企业开发效果普遍较差,不仅科研院所经济回报率低,而且往往导致科技成果半途夭折。如作物品种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