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财政政策风险防范财政政策论文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和特大洪涝灾害的影响,中国的国民经济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1993年以来经济增长速度下滑的趋势不但没有改变,反而进一步加剧。中央政府针对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持续数年下降的严酷现实,为抑制这一趋势,并相应带动经济增长速度的回升,及时改变了1998年年初所制定的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决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财政政策实施近3年来,在拉动经济增长方面确实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积极财政政策风险问题也逐步凸现出来,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如何在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的同时,有效地防范积极财政政策的风险,既是政府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也是财政专家、学者们正在积极探索的一个重要问题。但从目前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现状来看,主要集中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所可能发生的国债风险方面,很少关注积极财政政策本身所可能发生的风险,这种研究是片面的,本文将集中研究积极财政政策本身的风险问题,对积极财政政策风险的含义、表现、成因及风险的防范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一、积极财政政策风险实证分析积极财政政策风险是指积极财政政策的预期目标不能实现或失败的可能性。其风险的表现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政策决策风险,二是政策执行风险。这说明积极财政政策风险不是局限于某一个环节,而是贯穿于政策的全过程。一般而言,导致积极财政政策风险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积极财政政策目标确定方面的偏差。确定的政策目标严重脱离实际,或财政政策目标与国民经济发展目标脱节,或财政政策目标本身的模糊性,都会带来相应的政策风险。(2)在财政政策决策和执行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和未来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3)财政政策决策者和执行者的水平和能力也影响积极财政政策风险程度。(4)财政政策工具选择上的失当,且政策工具之间缺乏有机配合。(5)财政政策严重滞后,没有随经济运行状况的变化而作出相应的调整。(6)财政政策作用的力度过大或过小。(7)在财政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特定利益集团的阻挠或政策执行者对政策理解上的偏差。以上只是从纯理论的角度对积极财政政策风险的含义、表现及成因进行了抽象分析,对中国积极财政政策风险的分析不能停留于此,而必须密切联系中国积极财政政策实践来具体进行分析。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关于增发国债用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今年中央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决定由财政部向国有商业银行增发1000亿元国债,专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决不搞一般性工业项目。根据这一原则,当年安排的国债资金项目主要包括:农田水利和生态环境建设;铁路、公路、电信和一些重要机场建设;城市环保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设500亿斤仓容的国家储备粮库;农村电网改造和建设工程、城市电网改造;增加公检法及司法设施建设投资;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其资本金;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和进口设备税收政策。1999年,中央政府为进一步扩大内需和鼓励出口,决定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在政策措施的运用方面,既向银行增发国债用以扩大投资,又增加居民收入以促进消费;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又支持企业技术改造。2000年,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发行1000亿元长期国债,重点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