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颁发部门
锅炉设备维护保养管理规定
接收部门
生效日期
管理标准---设备
制定人
制定日期
文件编号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文件页数
共 2 页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分发部门
1 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锅炉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细则,确保锅炉处于良好的工作状况。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锅炉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3 责任
司炉工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对于锅炉班组不能解决的问题须及时报告设备科,由设备科安排有关部门协同解决。
设备科对司炉工工作有监督作用。
4 内容
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是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的小修。
维修保养的的主要内容:
、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的应在1小时内更换;
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24小时内检修或更换;
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规定油位;
每班检查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每周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对安全附件试验校验的要求:
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 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
第 2 页/共 2 页
月至少一次。
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校验后铅封。
高低水位报警器、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试验。
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