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6年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思路一、指导思想2015年度,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深化招标采购活动的综合监管,着力提高平台运行水平、市场监管力度、交易服务质量和社会影响力。二、工作措施(一)突出“开拓创新”,进一步打造公共资源交易优质平台。一是要创新平台服务标准。以深化“阳光平台”服务品牌建设为载体,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窗口服务标准化管理,形成办与中心、科室与科室间相互衔接、密切配合的标准工作规范和流程;对内部制度、信息发布、办事程序、现场管理、异议投诉等进行梳理整合,为进场主体提供标准的“一站式”服务,并加强宣传引导,使社会公众形成更广泛的共识。二是要开拓平台交易领域。扩大公共资源交易范围,不断拓展交易领域和内容,明确集中资源交易目录,探索进平台交易的新项目;积极与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相对接,开展网上超市和网上竞价业务系统大联通,着力构建公共资源交易大平台;试行政府采购文件模块化操作,协调开发政府采购网上申报系统,方便各方操作,提高采购效率;切实把技术类、劳务类等服务项目纳入平台,积极探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工作,继续扩大电子商务政府采购范围。三是要开展经常性的平台采购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实物配发、定点采购、第三方验收等项目检查,探索采购结果评估机制,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效果。(二)突出“协同配合”,进一步提升综合监管职能。一是要强化部门联动。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招管办专项工作的评议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3+1”协调机制,注重与纪委(监察)、发改、财政、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之间沟通协作,加大招投标“顽症”整治力度,努力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二是要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14]39号)、XX市三部门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甬建发〔2014〕2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要认真执行关键岗位人员指纹(影像)考勤制度,积极探索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方式方法。(三)突出“帮助指导”,进一步推进小型平台建设。一是要继续通过集中培训、协作网活动、《分中心动态》、典型案例交流等方式,提高分中心工作人员业务操作技能。二是要进一步规范招标程序,严格控制乡镇(街道)邀请招标方式,规范基层行为。三是继续严格按照《乡镇(街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资料归档(示范文本)》要求,统一文书格式,规范基层操作。四是要探索经验运用,遵循“遵法守规、科学适用、方便快捷”的原则,结合各地实际,鼓励基层小型平台组建本地需要的评审人员库、推行预选承包商制度、探索“工程资金专用账户”等。(四)突出“科技应用”,进一步推进电子化平台建设。一是在做好网上发布信息、网上收退投标保证金等日常性办事流程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和利用“电子印章”、“数字证书”业务信息系统在招投标综合管理中的作用,完善网上协议采购、网上询价、电商政采等的电子化操作规程,以有效提升电子化平台的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招投标行业信用建设,完善企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