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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公园商铺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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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公园商铺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sunhongz2 2020/1/11 文件大小:3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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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公园商铺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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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南湖公园商铺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南湖公园的商铺租赁与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规范租赁流程,营造整洁亮丽的经营环境,树立经营业主良好的形象,明确经营范围,共同打造南湖公园的优美和谐环境,结合本公园实际,制定管理规定如下:一、商铺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一)身体健康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三)年龄在18岁——55周岁之间(含)。二、商铺工作人员职责(一)服务人员纳入公园工作人员管理。遵守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积极参加公园组织的各种社会公益活动。(二)文明服务。做到语言文明、不说脏话、粗话,不聚众赌博、起哄闹事;保持衣冠整洁,按规定统一着工作服和佩带工作证,禁止在商铺内睡觉或有游客时做出不合礼仪礼节的动作等。(三)热情有礼。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耐心周到,使用礼貌用语,不说伤害游客的话,用普通话接待游客。(四)诚信经营,礼貌待客、童叟无欺,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三、商铺经营职责(一)商铺承租经营业主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经营手续,证照齐全、亮证经营、照章纳税、年检。(二)商铺承租经营业主必须严格遵守与公园签订的合同条款开展经营活动,按时缴纳管理费以及相关费用,自觉接受公园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超范围经营,不跨门槛经营,不擅自更改经营项目。(三)各商铺承租经营业主必须保证每天正常营业,时间为9:00—21:00(特殊经营点除外),不得无故不开门营业,如有事暂停营业或暂时离开,需提前向公园管理人员请假告知,并在店铺门口显著位置悬挂温馨提示牌。(四)商铺承租经营业主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提供产品质量认证资料,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进销台帐,切实保障商品质量安全。不得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等危害人身健康的商品。(五)商铺内货架要保持整洁干净,不能空置,货架内商品摆放要做到规范、整齐,商品价格明码标价,价格标签信息清晰、填写规范。(六)商铺承租经营业主承租经营业主或实际使用人根据公园开展的“三优一满意”公园等活动要求,认真履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承诺,保持商铺周围环境的清洁、干净;必须将垃圾自觉投放到垃圾桶或指定位置,体积较大的垃圾,应投放到垃圾点,禁止随地乱扔垃圾,乱倒污水、污物等。(七)未经公园书面同意,商铺承租经营业主禁止在公共场所张贴任何海报或告示。商铺招牌灯箱制作、安装位置须经公园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公园工作人员有权监督其安装过程。(八)商铺承租经营业主不得在经营过程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音响播放音乐或促销广告。(九)商铺承租经营业主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园装修管理规定进行,不得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商铺立面;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等进行违章凿、拆、搭、占等;不得擅自安装各类保安门、窗、栅等;并须对商铺地面进行适当装修。商铺承租经营业主安装空调时,应提前通知公园,并在指定位置安装。(十)公园提供场地,商铺承租经营业主须按照公园提供的场地效果图要求自行投资装修、布置;或提供店面装修方案及商品摆放效果图给公园,公园按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按要求自行投资装修、布置。同时,商铺承租经营业主需在店内安装防盗报警器、摄像头,费用自理。(十一)禁止在商铺内煮食三餐、居住,不得攀折践踏公共绿化,不能在绿化带内晾晒衣物等私人物品,各商铺承租经营业主在经营期间不准饲养宠物。(十二)商铺承租经营业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