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基本规范运城分行会计结算部二00六年五月为适应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实施公司治理的需要,规范本行的会计核算,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基本规范》工银发(2005)227号文下发,2006年1月1日实行。全部内容31章480条,幅度大,具体详尽,较以往制度相比,更具可操作性,吸纳了原财务制度相关业务内容知识,由此可见会计与财务的相通相溶性。尽管会计规范内容条款多,但可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基本规定—与会计原理、会计法相连通;一是具体业务—与工商银行企业特殊行业产品相连通;一是财务处理—与股份制企业经营信息透明化相连通。本行会计具有核算职能、监督职能和决策支持职能。第一部分:基本规定主要包括第1、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章14个章节;第二部分:具体业务主要包括第2、3、4、5、6、7、8章7个章节;第三部分:财务处理主要包括第9、10、11、12、13、14、15、16、17、18章10个章节。一、基本规定(一)1、依据:两法、一则、抑制、一规范2、会计目标—提供会计信息3、会计职能—核算、监督、决策支持4、会计假设: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期间货币计量5、会计规范的方法:政策引导、经验交流、监督检查一、基本规定(二)6、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一)客观性(二)实质重于形式(三)相关性(四)一贯性(五)可比性(六)及时性(七)明晰性(八)权责发生制(九)配比(十)历史成本兼顾其他计量属性(十一)谨慎性(十二)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十三)重要性一、基本规定(三)7、会计机构:二级行以上单独设立—指定负责人,支行及以下机构不单独设置—设置会计主管负责人。8、会计部门职能:①统一制定会计制度;②统一管理会计核算、会计信息、会计基础工作,会计结算操作风险;③统一规划与组织实施本行的会计结算改革;④集中负责本行会计核算系统核算、结算需求管理与会计核算系统的参数管理;⑤集中负责本行结算产品的研发与市场开拓。一、基本规定(四)9、监督中心、业务处理中心、现金营运中心的设立与会计结算部门的关系。10、结算部与基层行会计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11、总会计、营业经理委派制12、会计人员与会计管理人员上岗标准、条件。①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过上岗考试②先培训后上岗③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要下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