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技术标准资助计划()计划目的通过分担技术标准研制费用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增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后劲,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和氛围,推动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努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支持领域高新技术领域,优先支持: 国际权威标准化组织认可的技术标准; 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要公益性技术标准; 有助于重点产业关键技术发展,可显著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技术标准; 有助于形成促进军民一体化的技术标准; 有助于形成我国重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技术标准。()申报主体开展技术标准研制并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的法人。()申报条件申请资助的技术标准必须是与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相关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申请资助的技术标准必须已正式发布,并且发布日距申报受理日不超过两年; 申请人为技术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包括制订或修订标准),即属于前五名起草单位之一。()申报材料深圳市科技计划技术标准研制资助申请书(须同时申报打印的书面材料和申报系统生成的电子数据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企业上一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含全部附注),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由国、地税部门提供的企业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申请国家、行业标准研制资助的单位应提供相应标准化主管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同意立项的文书;申请国际标准研制资助的单位应提交标准发布机构的会员或成员证明及由标准发布机构提供的参与相关标准制定的有效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国家、行业标准应提交发布的技术标准文本,国际标准应提交方案被国际三大标准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采纳的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联合申请研制标准资助的,提交合作协议或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审批流程市科技和信息局收文窗口受理——市科技和信息局现场考察——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市科技和信息局核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和信息局、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市财政局拨付经费。()方式标准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国际标准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国家标准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行业标准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受理时间a、网络填报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08年5月24日。请各单位于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材料的提交打印工作。 b、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08年5月27日。c、申报业务咨询联系人:张月光,83699045;高剑光,83671160()注意事项a、申请者须仔细阅读并明确理解本指南、申请表格填写说明和市科技计划的有关管理办法、操作规程,按照申请指南的要求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