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潍坊四中2016年高中招生录取标准潍坊四中2016年高中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录取、市教育局监督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省、市《2016年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潍教办字〔2016〕12号)和我校《潍坊四中2016年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由学校招生录取委员会集体操作,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推荐生、指标生、普通生、艺体特长生的顺序,择优录取。对符合条件的特殊考生,按规定提高相关科目的一个等级后参与录取。  为维护教育公平,避免出现初中学校之间指标生录取标准差距过大的问题,根据省、市文件相关要求,我市继续设置了指标生录取条件下限,具体要求是:指标生录取标准不得低于我校普通生最低录取标准;凡按普通生最低录取标准仍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的指标生计划指标统一调出,作为剩余普通生计划指标。  根据潍坊市有关文件要求及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录取的必备条件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  录取时采用语数英综合等值、物化体等值、政史地生实等值的原则。如:1A+1C等值于2B。 具体录取标准如下: 一、普通生(计划数1340,实际录取1349人,含调入的艺体特长生计划9人) (一)推荐生(计划数70,实际录取67人) 依据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推荐生,“按照语数英组合、物化体组合、政史地生实组合的顺序,先看语数英组合,把语数英组合中较低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参与综合录取,如果语数英组合全为A,则语数英不变再看物化体组合,依此类推提高较低一科的等级”后,参与综合录取。 (二)指标生:(计划数840,实际录取838人(其中含推荐生66人),剩余2人调整为剩余普通生计划) 1、尚文中学录取标准:(指标计划数172,实际录取172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录取为指标生: (1)语数英综合达到3B1C等级,物化体达到2B1C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4B1C等级; (2)语数英综合达到4B等级,物化体达到1B2C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3B2C等级; (3)语数英综合达到1A3B等级,物化体达到2B1C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2B3C等级。 2、崇文中学录取标准:(指标计划数254,实际录取254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录取为指标生: (1)语数英综合达到4B等级,物化体达到3B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1A4B等级; (2)语数英综合达到1A3B等级,物化体达到3B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5B等级; (3)语数英综合达到1A3B等级,物化体达到1A2B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4B1C等级。 3、九龙中学录取标准:(指标计划数72,实际录取72人) 符合下列条件者,录取为指标生: 语数英综合达到3B1C等级,物化体达到1B2C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5C等级。 4、南流中学录取标准:(指标计划数87,实际录取87人) 符合下列条件者,录取为指标生: 语数英综合达到3B1C等级,物化体达到3C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1B4C等级。 5、黄旗堡中学录取标准:(指标计划数75,实际录取75人) 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