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区乡计生工作指导意见工作指导意见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为促进我乡计划生育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订本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统领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完善人口结构这一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通过考核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两个转变”及工作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不断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二、组织领导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乡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乡计生办具体负责实施。三、工作内容1、%0以内,计划生育率达95%,农村落实上环节育措施及时率达90%以上,统计误差控制在4%以内,环孕检及时率达95%以上。2、出生性别比趋向正常。3、村级计生事业费人均达8元,确保计生工作费用。4、保证基层计划生育机构和人员稳定,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5、利益导向措施落实,做好本年二女户养老保险、“三结合”帮扶全面完成。6、依法行政,无严重违法事件发生。7、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落实,流出育龄人群办证率90%以上。8、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到50%以上。9、全面推行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农村长效节育措施及时率达90%以上,避孕药具应用率达95%以上,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优化检测人数达当年办证人的45%以上。10、完善服务室软硬件建设,制度表、册、卡健全规范,按要求开展各项活动,每次活动有案可查。11、协会作用发挥良好,村民自治率达100%,完成年度培训任务。12、育龄妇女个案信息上报率达100%,生殖保健率达95%以上,育龄群众满意达95%以上。13、严禁弄虚作假,不得虚报、瞒报计划外生育,春秋二季环孕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