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项目立项建设单位。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院址位于杭州萧山区弘慧路。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8个非教学类岗位共18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我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zjjyrs@,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每个人只能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报名后7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应不少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分别以40%和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不能入围。
1、初试。采用笔试方式,初定于4月在学校内举行。具体安排以笔试公告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的专业性、技能性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和行政学、法学、经济学等学科知识;专业、技能知识主要包括招考专业和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专门性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复试环节人员名单。
2、复试。
(1)辅导员岗位,采用职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均为50分。
职业能力测试。资格复审和测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根据招聘岗位所需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而设计、实施的测评。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语言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个性特征等考察维度。
(2)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语言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个性特征等考察维度。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还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等条件的,审验相关材料;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