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考生面试须知(一)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7:30—8:0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直接面试岗位的人员无需提供),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二)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主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三)考生须着日常服装,不得穿制服及佩戴各种徽章、标志。不得化浓妆。(四)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8:00后不允许考生进入候考室,迟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当天上午8:00后参加面试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五)考生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或面试室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六)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监督。(七)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室;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室。如有违反,给予本次面试成绩无效处理。(八)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单位、报考职位、职位代码等个人信息。凡考生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九)考生面试结束后,由流动工作人员带离面试室,引领到考后休息室等候公布面试成绩,等候期间服从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以上如有违反,由面试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