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历年刑法真题对比看司法考试刑法新动向
徐光华
法学专业的就业前景
司法考试通过率的概况
司法考试大概要花多少时间
一、试题重心相对稳定,重者恒重,轻者也不容忽视
[情况概说]:历年司法考试刑法部分的重心都相对稳定,例如,刑法总则部分几乎处处是考点,今年也基本上保持了这一趋势。刑法分则部分虽然有四百多个罪名,但是,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上已经将罪名限缩了,并且,可考性的罪名也是有限的,主要集中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贪污贿赂罪、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当然,有个别近年来必考的知识点,在今年司法考试中没有体现,如刑法的空间效力等问题,在今年的司法考试试题中没有体现出来。但是,仍然有一些考生认为不太重要的知识点在真题中出现,例如,2010年考了关于减刑的对象是否包括被判死缓的犯罪分子;2011年考了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包括哪些、应如何理解。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一改往年的财产犯罪这一核心、必要考点,财产犯罪的认定在当年的真题当中变得非常少见了。2013年刑法真题,越来越注重考察方式的细致化,理论观点的深入化,传统考点、重点也朝着精确化的方向命题。
如何抓住重心:以历年真题为准。
历年真题反映的情况来看,不仅重心稳定,而且考察的方式也是较为固定的。
[试题列举]
(一)黄金考点不断重复——抢劫罪中的“暴力”的理解
1. ,被主人李某发现后追赶。当丙跨上李某家院墙,正准备往外跳时,李某抓住丙的脚,试图拉住他。但丙顺势踹了李某一脚,然后逃离现场。
2. ,其携带的箱子(内有贵重物品)放在身旁的地上,便提起该箱子悄悄溜走。乙发现后紧追不舍。为摆脱乙的追赶,甲将手中剩余的几张报纸卷成一团扔向乙,击中乙脸,乙受惊吓几乎滑倒。随之又追,终于抓住甲。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3. ,让售货员乙拿出的3条进行挑选,甲看后表示对3条金项链均不满意,让乙再拿2条。甲趁乙弯腰取金项链时,将柜台上的1条金项链装入口袋。乙拿出2条金项链让甲看,甲看后表示不满意,将金项链归还给乙。乙看少了1条,便隔着柜台一把抓住甲的手不让其走,甲猛地甩开乙的手逃走。甲的行为属于抢夺——错误,成立盗窃罪
4. 2008年卷二62D,丁在一网吧里盗窃财物并往外逃跑时,被管理人员顾某发现。丁为阻止顾某的追赶,提起网吧门边的开水壶,将开水泼在顾某身上,然后逃离现场。此种情形,成立转化型抢劫。
5. 、乙共谋行抢。甲在偏僻巷道的出口望风,乙将路人丙的书包(内有现金一万元)一把夺下转身奔逃,丙随后追赶,欲夺回书包。甲在丙跑过巷道口时突然伸腿将丙绊倒,丙倒地后摔成轻伤
,甲、乙乘机逃脱。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成立转化型抢劫罪。
(二)原题大量重复出现——以不作为犯为例
2012年卷四案例分析题:
案情:黄某认定是李某作案,决意报复李某,深夜对其租赁的山坡放火(李某住在山坡上)。
树苗刚起火时,被路过的村民邢某发现。邢某明知法律规定发现火情时,任何人都有报警的义务,但因与李某素有矛盾,便悄然离去。
问题:村民邢某是否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为什么?
邢某不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虽然法律明文规定发现火情时,任何人都有报警的义务,但是,报警义务不等于救助义务,同时,仅在行为人创设了危险或者具有保护、救助法益的义务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才能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的义务来源。本案中火情是黄某造成的,邢某仅是偶然路过,其并未创设火灾的危险,因此邢某并无刑法上的作为义务,不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
换言之,邢某仅仅是发现了风险,没有创造风险,原则上没有救助义务。
历年真题:
,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D.《消防法》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过路人甲发现火灾后没有及时报警,导致火灾蔓延。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该选项错误。
? ( )
,导致公寓全部被烧毁。该选项错误。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
,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其中B错误,一般公民无罪。D正确,仅仅是发现风险,而没有创造风险,不宜以犯罪论处。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B D)
,妻子乙为县税务局副局长。乙在家收受贿赂时,甲知情却不予制止。甲的行为不属于不作为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