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收缴费用的通知各相关教学单位: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五年高职管理费、中专管理费、图像采集费及教材费等各项费用进行清理、核对、收缴,并进一步明确今后收费的时限及办法,以利于各办学单位及时筹措资金、安排缴款计划,保证系统办学的正常稳定和规范运作。一、核对清理应缴款项我院教务处将于3月份向相关教学单位发出“缴费清单”,教学单位应提前认真核实各项费用金额,如有出入请及时与财务处及教材科联系。二、收费请各教学单位务必按“缴费清单”中的汇款账号户名及规定的交费时限前结清各项应缴费用(交费时请注明所交款项对应的项目,如: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0年五年高职管理费等),以免贻误学生注册、考试、毕业、招生等工作的正常进行。三、各教学单位在办理注册、考试、毕业审核时,必须提交当期“缴费清单”中各款项完全结清的我院财务凭证复印件方能办理。同时,不按期交费的教学单位不能参加各种评选奖励活动。四、本期“缴费清单”随本通知发放(见附件),请各单位尽快核对、安排资金,在5月20日前完成本期缴费工作。五、考虑到个别教学单位往年欠款积累数额较大,学校提出“自2010年以后(含2010年)的应缴款必须在本期结清,2009年以前的欠款可经过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分期缴清。”请相关单位领导近期与我院领导联系,商定还款计划并由双方领导签字后送交教务处备查。联系方式1、财务处联系人:陈栋联系电话:(025)822121762、教材科联系人:蔡天泽联系电话:(025)83131319附件:缴费清单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