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户贷款操作流程培训
--莘县联社
二0一0年九月
操作流程介绍
为了进一步规范信贷流程,便于操作,逐步实现贷款操作的精细化管理,强化贷款风险管控,根据《莘县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操作规程》要求,制定了以下操作流程。
信贷流程表
集中评定:
1、宣传发动; 2、集中申请受理;3、受理审核; 4、调查评级; 5、风险审查; 6、授信审批; 7、签订合同; 8、贷款发放;9、贷后检查;10、回收与处置。
非集中评定:
1、申请受理;2、受理审核;3、调查评级;4、风险审查;5、授信审批;6、签订合同;7、贷款发放;8、贷后检查;9、回收与处置。
一、贷款评级及授信申请
1、集中评定。每年一、三季度定期逐村宣传发动进行信用评定,发放《农户贷款评级、授信申请表》,由农户填写后,提交身份证件后交信贷人员;
2、其他申请。农户申请人从协理员、营业网点领取“申请表”,填制后,提交身份证件后交“贷款申请受理处”;
一、贷款评级及授信申请
·注意事项。
1、“集中评定”时,信贷人员需如实填写“行政村信息采集表”,上报联社业务发展部。填报质量纳入绩效考核。
2、农户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处,必须由协理员、信贷人员或信贷内勤人员签字确认,确保申请人签字的真实性,否则申请受理审核人员不予受理。
二、贷款申请受理
信用社营业室或信贷办公室设立“贷款申请受理处”,由专人(信贷内勤)受理“申请表”。信贷内勤人员实行专项考核。
1、信贷内勤人员受理“申请表”后,按规定(5万元以上)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10万元以上必须打印个人征信报告,查询和打印的个人征信必须录入信用工程管理系统;
二、贷款申请受理
2、受理审核。
申请受理人员(信贷内勤)必须按照申请表逐户通过“信用工程管理系统”录入申请信息,查询申请人家庭成员借款信息(填制调查表中家庭成员借款项),在“申请受理及调查表”签字,与申请资料和导出“客户申请受理审核清单”转交主任。信贷内勤人员对明显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退信贷人员(或打电话)将资料退给信贷人员或客户。
二、贷款申请受理
3、主任审核。主任接到“申请受理审核清单”后,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主任签署意见(规定几天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后,派信贷人员(双人)进行调查;
三、贷款调查、评级
信贷人员接到主任转交的申请表、受理调查表后等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人进行调查。
1、信贷人员根据申请表对申请人逐户调查,调查项目按照“申请受理及调查表”中的项目进行调查。属一户多保类型的贷款申请,信贷人员对保证人按调查表事项进行调查;
注:农户生产性调查“基本事项”即可,农户生产经营性还需调查“经营基本调查”事项,个工商户还需再调查“其他经营”事项;
三、贷款调查、评级
2、初评信用等级。信贷人员组织村初评小组成员(村联系人成员)对申请人调查的事项听取小组成员意见,然后,对照评级表对申请人进行初评等级。
3、评定信用等级。主任或信贷专管员组织社信用等级小组成员(或贷款审查小组)对信贷人员较交的初评事项进行确定信用等级、授信金额、期限,明确贷款责任人,然后,将申请、评级资料转交信贷内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