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生活污水的退水处理方案
住宅小区中,各住户向外排放的只有排水管道排入排水管道的是住户产生的各种生活污水,包括洗涤污水和粪便等上述排出物,统称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出户之后,在每个单元门前,一般都设有“生化池”(老式的建筑是排放到“化粪池),作用是将生活污水进行初步的分解(或叫水化),再经沉淀,达标后就排入城市的污水管网,由“污水管网”再送到城市统一的市政污水处理场进行再处理。经过市政污水处理场进行再处理的污水已经完全达到排放标准,就可以排入江、湖、海中,或者浇灌农田,其中在落后地区是直接排放。
污水处理厂将生活污水进行深度处理,一般是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有条件的城市还将其作为景观用水,之后再排放。有的城市处理的深度级别要高,处理后,作为中水进行再利用,如作为工厂的冷却水或洗涤水。还有的城市处理的级别更高,甚至处理到纯净水,可以直接饮用,如新加坡。
另外,一般城市在处理污水过程中,是将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合在一起处理的,其实最好是分别处理,比较经济粪便具有污染物和资源两种概念。在中国,城市粪便用作肥料由来已久,只是长期以来人们更多地关注粪便的资源利用而少考虑粪便的污染危害。80年代以来,由于多种原因使城市粪便农用出现了戏剧性的急剧下降,迫使大量的粪便向城市附近区域倾倒,出现更为严重的卫生和环境污染问题。许多城市已认识到粪便问题是城市环境保护发展战略必须解决的紧迫问题。
环境问题与资源问题可以说均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渊源。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取向,中国城市粪便问题的解决应在符合国情的前提下,建立在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这两个支点上,即城市粪便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1 中国城市粪便农业利用的历史背景
粪便作为肥料来源和土壤调节剂,在中国具有悠久历史,其作为商品农用至少可追溯到南宋以前。在化肥大规模应用之前,城市粪便可以说历来被视为重要的农业肥料走着废物资源化道路。据资料,1949年以前,武汉、北京等地,城市粪便一直由私人粪商经营、把持,形成颇具规模的粪便产业。50年代后至1979年农村“包产到户”时期,城市粪便的清运和销售主要由环卫部门管理与经营。在武汉,粪便销往邻近各县,由市政府严格管理才得以控制农民进城哄抢粪便的状况。80年代初,广州市粪便对郊区计划供应,农民要“凭票”购买。据1976年统计,全国粪便为农业提供了全部肥料的三分之一以上[4]。1980年,中国城市年产粪便3300万t,其中约90%被运往农村,流入下水道的不足10%。由此可见,中国至少在80年代初一直维持着这种城乡之间良好的物质循环关系。
2 城市粪便农业利用受阻的困境
中国城市粪便的农业利用自80年代后因下述原因而呈现迅速衰退的趋势。
(1)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个体农户缺乏独立运输、贮存城粪的财力和场所,而村、组集体又缺乏必要的组织措施;
(2)水冲厕所的急剧增加,导致粪肥有效植物营养含量下降和杂质含量增加;
(3)化肥的速效、方便和乡村禽畜肥(由于养殖业的发展)的增加对城粪的冲击;
(4)多数农民对土地经营观念变化,追求短期高产,忽视采用有机肥料养田养地;
(5)城市范围扩大和近郊农地的非农化导致城粪运距越来越远,提高了运输费用;
(6)农村劳动力的结构变化(非农化)使进城掏粪、运粪的农民减少;
(7)粪便未经无害化处理易传播疾病和农民卫生观念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