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法律论文    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法律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流转论文的写作者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论文片段: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行政指导;国家要监管流转合同不得有涉及转变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的内容;省级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格式文本等等。显然,在这个过程中“国家之手”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也就具备了公法上的相关特征。因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一种兼具行政性质的民事合摘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法律形式,然而现实中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性质、法律特征和类型如何界定,其主体应当怎样定位,合同效力的认定和对纠纷的产生理由以及相应的解决措施等理由仍存在较多的模糊地带。本文试图就这些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争点作进一步的探讨和剖析。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1672-3309(2012)02-116-0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前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保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健康有序进行的基本手段,它有效的保证了广大农民根据土地二级市场的供需要求,发挥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进行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内涵分析(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概念及性质探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就是农户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对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后,以出租、转包等方式有偿转让给他人生产经营的行为[1]。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和受让人之间订立的,在受让人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不转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让渡给受让人而产生的协议。目前,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主要有: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五种类型,与此相对应的是五种不同的合同形式。《农村土地承包法》中也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在制度层面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民法中如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交易原则等关于交易的一般原则和相关规定。在具体规则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签订也应当符合要约、承诺的一般规则。所以从这个作用上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具有民法中民事合同的一般共性特征。但由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涉及到农民的根本利益,所以国家意志的介入就成为了必要,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就具备了一些公法上的特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客体是该土地的用益物权,因而自然具有财产属性,理应进入市场流转,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土地作为一种稀缺性资源,承载着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2]。所以在尊重市场交易的前提下,应当且需要国家意志介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其合同过程。比如,相关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行政指导;国家要监管流转合同不得有涉及转变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的内容;省级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格式文本等等。显然,在这个过程中“国家之手”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也就具备了公法上的相关特征。因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一种兼具行政性质的民事合同。(二)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