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省扩权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部门(直属机构),各国家级和省级专家服务基地,职称“评聘结合”改革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49号)要求,现将开展我省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选拔工作面向省属及以下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为选拔对象。中央在吉林省的单位按隶属关系直接向国家有关部委推荐人选,不通过我省推荐人选。二、选拔条件及数量(一)选拔基本条件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特别是已经入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人选一般不再推荐。(二)优先推荐条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一般从各地区、各单位(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中推荐产生。在遴选推荐工作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选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责任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地方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科学技术领军人才。各地区、各单位(部门)按照规定数量,负责推荐本地区和本系统申报人员。三、选拔程序选拔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程序,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推荐人选。(一)人选推荐。在个人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按照程序进行推荐。确定推荐人选时应认真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推荐人选时须提供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二)审核申报。省直单位(部门)或市州人社局对本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