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前言《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997]108号文件的要求,在主编部门公安部领导下,由主编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北京市消防局,邮电部北京设计院、福建省消防局、,总结了我国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实践经验,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形成送审稿,并通过审查会审查。根据审查会意见,对送审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系统的技术构成,系统功能及主要性能要求,系统设备的配置及其功能要求,系统的软件及其设计要求,系统的供电、接地、(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蒲河街七号邮政编码;110031).在本规范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至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参编单位:北京市消防局邮电部北京设计院福建省消防局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上海市消防局主要起草人:吕欣驰张俊张光荣,冯斋张春华朱春玲成彦石刚齐宝金鲁丽香徐宝林南江林张吴目次1总则 22术语 23系统的技术构成 34系统功能及主要性能要求 45系统设备的配置及其功能要求 106系统的软件及其设计要求 、接地、布线及设备用房要求 138系统相关环境技术条件 ,保证系统设计质量,增强系统快速反应和辅助决策能力,保障灭火救援,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改建,,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适应扑救现代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需要,并与电信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相协调,做到安全实用,技术先进,。,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联通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消防站、城市移动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及救灾相关单位等环节的,具有火警受理,(自治区)城市,联通省(自治区)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及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省(自治区)移动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及救灾相关单位等环节的,具有全省(自治区)消防业务宏观管理和跨区域联合作战通信调度、,设在省(自治区)、城市消防指挥机构,具有集中受理火警、统一调度指挥、,设在省(自治区)、城市消防指挥机构的通信指挥车上,-systemoffirealarmsreceivinganddispatching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技术构成中,通过通信网络,采集、(无线)通信子系统sub-systemoffirewire(munication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技术构成中,利用有线(无线)通信网络和设备,以模拟和数字方式传输话音、-mand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技术构成中,-systemoffireinformationintegratedmanagement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技术构成中,利用系统资源对消防信息进行采集、存储、检索、处理、显示、传输、-systemofpracticesimulation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