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65%个税源于工薪阶层 个税改革牵动工薪族(精简版).doc

格式:doc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65%个税源于工薪阶层 个税改革牵动工薪族(精简版).doc

上传人:ielbcztwz24384 2016/2/12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65%个税源于工薪阶层 个税改革牵动工薪族(精简版).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65%个税源于工薪阶层个税改革牵动工薪族65%个税源于工薪阶层个税改革牵动工薪族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消息说,,其中65%来源于工薪阶层。“贫富倒挂”的现状激起了各方的反应,一时间“个税改革”的问题成为街头巷尾热论的话题。目前,除北京、上海执行1200元,深圳执行1600元起征的个人所得税标准外,全国其他地区执行的仍旧是800元的“老标准”。这个始于1980年的个税起征点,在经历了25年的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后,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了。1980年月收入800元的算高收入阶层,但25年后的今天,“月薪800元”已经成了低收入的代名词。用20多年前的标准当作现在的起征点,显然已经脱离实际。因此,这让人们对此次个税改革充满了期待。按现在的起征标准,工薪阶层反而成了个税缴纳的主体,造成该税种与其调节贫富差距的初衷相悖。所以需要规定一个上下活动的征收范围,进一步调节高收入者。明确将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动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带有连续性的收入列为综合课征项目,实行统一累进税率,对财产转让、特许权使用、利息、红利、股息等其他所得仍按比例税率实行分项征收,并对税前项目进行必要调整。与此同时,还要强化税收的监管,加快个税信息化建设,改进征管手段。通过个人收入档案制度,代交明细账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等,完善个税制度,并强化对真正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记者招待会上也表示:当前适当调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是必要的。谢旭人指出,针对中国个人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应充分利用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缓解分配不公,促进社会公平。他说,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关系到每个纳税人的切身利益。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城镇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居民生活费用开支的范围随之扩大,数量也随之增加,适当调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非常必要。他还表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在充分调查、充分认证的基础上,提出了适当调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初步方案,下一步就要按照立法程序上报国务院进一步审议。国务院审议以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中相关的条款。根据国家税法规定,目前个人取得的11类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意外收入所得、稿酬所得等。其中工资薪金所得的涉及面最广。据悉,2016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将近1800亿元,65%来源于工薪阶层,而真正高收入群体的纳税并不是很多,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贫富倒挂”现象。对此,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韩复龄认为,“贫富倒挂”问题实际是中国的税收体制问题,长期以来,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没有完善的配套机制。尽管一直以来有关部门没有停止过修订,但实际上只不过是小改小补,没有起到根本作用。所以,此次总局要适当调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记者从北京市地税局个税管理处了解到,从2016年9月1日开始,北京市每人每月的补贴免税扣税额,由200元提高到400元,个税工薪项目起征点,也由1000元提高到1200元。以北京某国企职工李先生为例,他的月收入为2000元,按照1200元个人所得税起征额,他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为55元,一年为660元。如果按照800元的个人所得税起征额,他每月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为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