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种植承包合同范本种植承包合同范本(共9篇)种植承包合同范本(一)土地法案例分析甲村委会与乙村村民赵某签订承包合同,将甲村的50亩荒地承包给赵某,承包期3年,,,要求其返还土地,,(1)本案中赵某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赵某的房屋是否可以由村民拆除?(3)此案法院最终将作如何判决?(4)假设甲村在发包这50亩耕地前发出公告,?(1)该合同全部无效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五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甲村委会有权对自己辖区的集体土地行使管理权利,有权与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该合同在承包方式,用途,土地使用期限等条款方面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存在,【但是根据题干中指出赵某是乙村村民,违反了第十五条的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法定限制】.根据合同法,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且该合同属于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因而是全部无效合同.(2)赵某的房屋不能有村民直接拆除根据我国土地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第六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管理监督土地使用情况的主要负责人,他有责任发现土地使用违法行为并要求停止该行为继续,,村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处理.(3)【第三十二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三十三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第三十四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三十五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第三十六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七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根据以上条款,,法院应当责令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处理,作为另案处理.(4)假设甲村在发包这50亩耕地前发出公告,看到公告后本村村民王某与赵某都想承包,双方应当按照以下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第四十七条】规定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