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GNGS-QL-SB011
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受理回执
:
贵公司报送的下列所属年月退免税申报资料,经初审,资料齐
全,现予受理:
序号
资料名称
1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2
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或远期收汇证明
3
出口发票
4
当月实际支付的境外运费、保险费的发票(复印件)和佣金的审批资料和
支付凭证(复印件)
5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提供)
6
所属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7
所属月份申报征、退税计算“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税证明”(复印件)(有进料加工的报)
8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税证明(有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报)
9
出口企业委托加工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报送购买加工货物的
原材料等发票和工缴费发票
10
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1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12
增值税纳税情况汇总表
13
免抵退税情况统计表
14
电子申报退免税软盘
15
要求报送的其他征免税申报资料
(报送的资料在序号栏打“√”;未报送的资料在序号栏打“×”。)
接收人: 受理单位:(章)
受理日期: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纳税人,一份随资料移交初审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