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就医业务经办流程.doc

格式:doc   大小:42KB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就医业务经办流程.doc

上传人:陈潇睡不醒 2020/1/31 文件大小:4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就医业务经办流程.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就医业务经办流程异地安置人员是指参保单位退休人员回原籍或者定居地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长期驻外人员是指参保单位派往驻济以外相关机构工作,且工作地点稳定、工作时间在一年以上的人员。一、备案:参保人员可在长期居住地或工作地选择2家公立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报社保局进行备案。人事部前期已经汇总报给社保局备案的,不需再办理。需要办理备案的,仍在人事部办理。二、变更异地定点医院的。一个医疗年度内,个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变更。对需要变更的,应在新的医疗年度开始前一个月内,由校医院医保办填写变动备案汇总表,报社保局医疗工伤服务处审核同意后给予变更。三、报销流程(1)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门诊大病和住院费用,本人或代办人在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带齐报销材料到各校区医保办填写《省直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长期驻外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算申请表》,(2)各校区医保办汇总到校医院医保办,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医保办汇总到省社保局医疗工伤服务处统一审核结算。四、报销材料:门诊:(1)有效收费凭据(2)费用明细(或划价处方)、(3)门诊病历、(4)主要检查化验单住院:(1)有效收费凭据(2)费用清单、(3)病历首页和医嘱单复印件、(4)出院病情诊断书、(5)主要检查化验单、手术的需提供手术记录等材料,发票、清单的复印报销用的发票、费用清单,请参保人员自行复印留存,我们一旦报销归档不再提供复印和查询。材料粘贴报销按照急诊病历资料报销粘贴标准和顺序提供。小于A4纸的全部贴到A4纸上,资料按照类别粘贴,发票粘贴到一张纸上,费用清单粘贴到另一张,化验单粘贴到另一张上。依此类推,不要混贴。为提高效率,请各单位按照规定粘贴好病案资料再送来。不予报销的费用问题请参照文件规定的不予报销的范围,挂号费、病历本费、就诊卡费不予报销、专家号的诊疗费只报销3元,救护车费以及救护车的担架费等不予报销。属于工伤范围的及应当由其他责任人负责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因急诊或病情需要在省内非本人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的,患者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校医院,医保办在5个工作日内报省社保局医疗工伤服务处备案,发生的医疗费用(含济南定点医院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垫付,单位按规定统一报医疗工伤服务处审核结算。到省外医疗机构就医按异地转诊转院规定办理。(按急诊处理)八、门诊费用不到1500元起付线考虑到路途遥远、报销不方便,如季度内只发生少量的门诊费用,可积攒一起,半年或一年报销一次;如全年的医药费累加都不过1500,这样的话来报销仅仅是累积起付线,报销就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