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邢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doc

格式:doc   大小:42KB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邢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doc

上传人:陈潇睡不醒 2020/1/31 文件大小:4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邢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邢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邢县市监行罚决〔2019〕LL011号当事人名称:邢台县路罗镇左坡村卫生室主体经营资质名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130521109239住所(住址):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路罗镇左坡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安艳芹联系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路罗镇左坡村2019年8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邢台县路罗镇左坡村卫生室进行监督检查。现场于该卫生室药房内查见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五福牌心脑清软胶囊1盒,生产批号1612263,有效期至2019年5月;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联牌心脑清软胶囊1盒,生产批号170215,有效期至2019年1月;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阿容牌阿司匹林肠溶片1盒,生产批号151202,有效期至2018年12月4日;天津亚宝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玉川牌维生素B2片1盒,生产批号1605014,有效期至2019年4月,上述药品已超过有效期限,且与其他在有效期内的药品混放,未标注不再使用。我局遂对上述药品采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于8月15日批准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我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8月19日对当事人案安艳芹进行询问调查,其在***过程中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现已查明相关事实。经查,当事人卫生室是一家新农合和公共卫生定点单位,药品均由路罗中心卫生院统一采购,药品采取零差价销售,;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中联牌心脑清软胶囊15元/盒;;。至案发时,当事人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33元,无违法所得。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在邢台县路罗镇左坡村当事人卫生室内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了当事人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的事实。、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了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我局执法人员在路罗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证明了当事人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的事实。,证明了当事人是一家新农合和公共卫生定点单位,药品均由路罗镇卫生院统一采购,采取零差价销售药品,不存在获利情况。2019年9月2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邢县市监处告字[2019]LL011号《邢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我局将拟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陈述、申辩的权利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在接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的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的要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三)超过有效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医疗机构使用假药、劣药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的规定,构成了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行为。同时鉴于本案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证据材料并在案发后积极整改,违法行为较轻,涉案药品少,至调查终结之日,尚未造成其他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