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采购代理委托协议项目编号:MXST19G0501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阳光百汇路口、谷贵路与前进路交叉路口交通管理系统项目单位: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山市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一九年五月甲方: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人民政府乙方:中山市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阳光百汇路口、谷贵路与前进路交叉路口交通管理系统)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阳光百汇路口、、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预算¥。: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预算内(√) 预算外() 自筹( ): 集中支付(√)自行支付():郑桂峰办公电话:0754-87625599传真:0754-、发售、解释采购文件;;(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步骤、标准;;;,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成交公告,发送中标通知书;;;;。,并对本政府采购项目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2、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并报甲方确认。、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