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联合社—507—********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稳妥地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规范管理,防范风险,促进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和《********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签发并向开户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分支机构,下同)申请,经有权审批(核准)机构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第三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必须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严禁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第四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经省联社核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各级机构。未经核准不得办理该项业务。第六条县级联社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主体。第二章承兑申请第七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客户为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第八条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客户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依法从事经营活动;********联合社—508—(二)具有可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三)在承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四)近两年在各金融机构无不良贷款、欠息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五)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比例;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符合公司章程,且具有董事会授权或决议;(六)申请客户必须持有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年检有效的贷款卡;(七)必须经过当地工商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手续,特殊行业应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许可证;(八)上年度资产负债率在50%以下,且盈利;(九)客户在各金融机构借款总额占其上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在50%以下;(十)对于缴存100%保证金的客户可不受第(八)、(九)款限制。第九条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承兑申请人应向开户信用社提交下列资料:(一)对于首次与开户信用社建立信贷关系并申请办理信贷业务的承兑申请人应向开户信用社提交《********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中规定的法人客户申请办理信贷业务需提供的基本资料。(二)对于已与开户信用社建立信贷关系并办理信贷业务的承兑申请人应向开户信用社提交以下资料:,主要包括汇票金额、期限和用途以及承兑申请人承诺汇票到期无条件兑付票款等内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提交保证人有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法人执照复印件,当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抵(质)押物的有关资料(包括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等);。第三章保证金和担保第十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开户信用社应根据承兑申请人的资信状况,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收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的50%,省联社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第十一条保证金必须实行专户封闭管理,专项用于支付对应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联合社—509—严禁保证金专户与出票人客户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