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6
文档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doc-安徽医科大学科技处.docx

格式:docx   大小:56KB   页数:26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安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doc-安徽医科大学科技处.docx

上传人:dalaoban5200 2020/2/3 文件大小:5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安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doc-安徽医科大学科技处.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安徽医科大学文件校财字〔2017〕27号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安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经2017年11月23日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安徽医科大学2017年12月13日-1-第一条安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水平,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号)、《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6〕7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0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科研经费是指以安徽医科大学作为第一承担单位或作为合作单位参与以及以安徽医科大学在职人员(含兼职)身份承担或参与合作的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的经费。(一)纵向科研项目是指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公益行业主管部门等各类科研计划(含基金)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究发展计划、技术创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及省部级财政支持科研项目等。分为“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和“其它纵向项目”三类科研项目。1、国家级项目指国家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包括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和软科学项目。国家级自然科学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究发展-2-计划、技术创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指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级软科学项目即指国家软科学项目。省部级项目指国家相关部委和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包括国家教育部、卫生计生委、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和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其它纵向项目指除省科技主管以外部门下达的项目,包括省有关厅(局)、地市以及学校自筹经费的各类项目等。(二)横向科研项目指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通过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等合同方式获得的,以及政府部门购买服务的各类科研项目。第三条学校是所承担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凡以学校名义取得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等均为学校收入,需全额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第四条科研经费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筹集、核算、使用科研经费,加强科研经费预决算和会计核算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按国家财经制度、学校财务制度及科研项目预算批复书(计划任务书)使用和拨付资金,强化预算执行,规范合理的安排支出。确保核算内容和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3-第五条建立科研经费管理奖惩机制,对规范、有效、科学使用科研经费并做出突出成果的项目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依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处分。第六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统一纳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编制预算并进行采购。资产处置应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第二章科研经费管理职责第七条科研经费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学校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科研、财务、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互相配合,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加强科研项目预算审核和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科研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接受监督相互统一。第八条学校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学校相关管理部门要紧密联系、加强合作,做好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工作,促进科研经费合法、合规使用,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重大问题,需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决定。-4-第九条学校科技产业处作为科研项目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全校科研活动的项目管理。第十条科研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所、中心(重点实验室)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相关科研经费承担监管责任,保证科研经费使用真实性、合理性和相关性。第十一条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财务一支笔”),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财务处具体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预决算审核工作。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