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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6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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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16—2016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方案为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人才引进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区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原则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标准的原则。二、工作机构(一)成立南海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单位招聘工作的报名、面试等工作,负责招聘考试的笔试组织工作,并向招聘单位推荐拟聘人员,做好教师招聘的其他各项工作。(二)各镇(街道)教育局及区直各学校分别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聘教师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面试等工作。(三)各镇(街道)成立招聘教师工作监督小组,小组成员由镇(街道)纪监和教育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三、招聘计划20122013学年度我区教育系统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89名,其中区直学校28名,镇(街道)属学校161名(具体计划见附件3)。四、招聘对象和条件专业对口,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教育教学业务能力,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毕业生1、南海生源毕业生南海生源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两年(2010、2011届)毕业现仍未参加工作的南海生源师范类毕业生(其中职业教育类专业或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可放宽到非师范类专业)。2、非南海生源毕业生,具备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国家重点师范院校或211工程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其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放宽毕业院校的限制:(1)大学期间曾任学校(院、系)学生会主席或团委书记的毕业生;(2)职业教育类专业毕业生;(3)部分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二)在职教师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男性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限为2012年8月31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下同),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高层次教育人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省特级教师、省级或以上优秀校长或教师(含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省级或以上劳动模范、省级或以上名师名校长(含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2、优秀教师: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现聘市级或以上骨干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聘任)或近5年获得地级市以上优秀教师奖励(指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部门评选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教坛新秀、优秀校长)的现职教师。3、夫妻两地分居(即配偶为我区户籍居民或为我区在编公职人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教师。(1)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2)两地分居时间满2年以上且具备初级职称;(3)具备国家重点师范院校或211工程院校的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4、临时聘用专任教师:2008年9月1日前在我区任教且现仍在教学岗位的临时聘用专任教师(该类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执行该条件的临时聘用专任教师只能报考现受聘的镇(街道)或区直学校的招聘岗位。5、政府部门重点引进项目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具体由引进项目的主管部门核定并报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考。6、以下情形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1)在职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职业类专业课教师:①国家211工程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具备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任教经历者;②本科或以上学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