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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汽车限购限牌限号细则发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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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汽车限购限牌限号细则发布.docx

上传人:825790901 2016/2/15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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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2月20日,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市交管局副局长何建伟介绍,今年以来,本市已新增小客车42万辆,以目前城市的承载能力计算,远远不能满足车辆增长的需求,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机动车平均车速远远低于国际拥堵警戒线20公里/小时,长时间、大范围的拥堵经常发生。目前,本市经常发生交通拥堵的路口和路段达到135处,如不采取措施,交通拥堵状况将更为严重,小客车总量调控势在必行。何建伟表示,市政府出台限购限行政策是十分慎重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分赴北京、上海、广州进行调研,吸取经验和教训,并征求交通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结合各地经验,调研结果显示,限行、限购政策出台宜早不宜迟,而且限行、限购要同时出台才有效果。如果限购不限行,会导致市民纷纷赴外地购车,限购效果不佳;如果限行不限购,反而会刺激机动车增长。以下为《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原文地址:/InnerPage/?id=30343051-ec4f-4fbf-b3bb-c87edc46f1a3)咨询网站:天津政务网天津政府法制信息网咨询单位: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电话:24539021,24539022,24539353,24539354邮箱:tjstkb@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邮编:300250收集意见起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需登记的小客车实行总量调控和指标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一律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新增、更新小客车要申请小客车指标。第三条小客车指标分为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增量指标包括节能车增量指标和普通车增量指标。更新指标是指单位和个人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后,按规定申领的指标。其他指标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直接申领的指标。第四条增量指标的配置周期、额度及方式:(一)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配置额度为10万个,按月度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二)增量指标按照1:5:4的比例配置,即:每个配置周期内,以摇号方式配置的节能车增量指标为1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5万个,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单位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12%,个人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88%。(三)增量指标的配置额度、比例和方式需要调整的,由市交通港口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第五条市交通港口局是本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的主管部门,加挂“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调控办)牌子,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受理指标申请、归集与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组织指标配置、公布指标配置结果及出具指标证明文件等工作。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发展改革、商务、工商、质监等相关政府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机关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和问责。第二章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