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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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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阳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实施细则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者:mmli 发布时间:2012/3/29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阳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阳办发〔2010〕8号)和市编委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合同制职员是指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不列入编制序列的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聘用的工作人员。第三条 合同制职员的职位共设置六个职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一级合同制职员、二级合同制职员、三级合同制职员、四级合同制职员、五级合同制职员、六级合同制职员。合同制职员的职位按工作性质分为专业技术类职位和辅助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是指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工作的职位,职级最高为一级合同制职员、最低为四级合同制职员。辅助类职位是指具有辅助性、事务性、后勤服务性工作的职位,职级最高为三级合同制职员、最低为六级合同制职员。第四条 合同制职员的招聘与管理工作由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如下:市编办的职责是:下达用人单位的合同制职员数、职位以及相应的职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是:(一)负责合同制职员招聘计划、招考方案的审核、呈批与下达;(二)组织合同制职员的招聘工作,监督和指导用人单位对特殊岗位合同制职员的招聘工作;(三)审核初聘合同制职员工资档次,对合同制职员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批;(四)承办合同制职员有关劳动(人事)关系的转接、代理,对用人单位与合同制职员所签订的合同鉴证,对合同制职员减员进行审核备案。市财政局的职责是:(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合同制职员的工资档次及数额;(二)核拨合同制职员的工资,按规定标准核拨合同制职员的社保经费和有关费用。用人单位的职责是:(一)申报招聘计划及招考方案;(二)参与合同制职员招聘的政审工作;(三)与合同制职员签订聘用合同书,管理合同制职员的人事档案;(四)申报并发放合同制职员的工资(含绩效工资),为合同制职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及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五)组织合同制职员的考核,负责合同制职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第二章 聘用程序第五条 合同制职员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全面实行公开招考,特殊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由用人单位招考。辅助类职位合同制职员原则上应从本市户籍人员中招聘,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本市下岗失业人员、转业退伍军人、现役军人随军家属、转业军人随调家属。第六条 应聘合同制职员应具备以下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此外,初聘不同职级的,还应具备下列相应的职位条件:一级合同制职员:副高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从事相关工作6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二级合同制职员: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三级合同制职员:初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工资格,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四级合同制职员: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技工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五级、六级合同制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下岗失业人员、转业退伍军人、现役军人随军家属、转业军人随调家属等可适度放宽。需要放宽上述条件的,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合同制职员续聘不受上述年龄条件限制。第七条 合同制职员招聘工作每年分上、下半年两次进行。第八条 聘用合同制职员要严格按照单位申请、招聘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公示、聘用审批、办理劳动﹙人事﹚关系手续等程序进行。(一)招聘计划申请和招聘方案的审定。用人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招聘计划和招聘工作方案,经审核批准,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招聘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公示和招考工作经费参照《阳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执行。(三)聘用审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合同制职员人选,用人单位填写《阳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审批表》及相关资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四)办理劳动﹙人事﹚关系手续。用人单位根据审批结果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备案,办理聘用人员的组织、劳动(人事)关系转移、申报工资福利及接收档案,如需要劳动(人事)关系代理的应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相关招聘工作完成后,报市编办备案。第三章 合同管理第九条 合同制职员实行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合同进行鉴证。第十条 聘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合同当事人;(二)职位及其职责要求或工作任务;(三)劳动保护和职位工作条件;(四)职位工作纪律;(五)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