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xx全文.doc

格式:doc   大小:17KB   页数: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xx全文.doc

上传人:1772186**** 2020/2/7 文件大小:1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xx全文.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xx全文近期,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多地出台计生新政。如下是中国为大家搜集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全文xx全文,仅供参考。(1999年4月6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xx年9月28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xx年11月28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根据xx年5月29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xx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户籍在本省的公民。本省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执行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第三条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依法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实行综合治理。第四条公民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公民实行计划生育享有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提倡优生、优育。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等问题的政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证人口控制在预定目标以内。第六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情况,应当作为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年增加,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安排必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应当协助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开展工作。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体应当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第二章生育调节第九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夫妻要求再生育的,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再生育,是指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第十条收养子女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法律、法规。禁止借收养、代养名义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禁止以送养、寄养方式违反本条例规定再生育子女。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夫妻已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未共同生育子女的。但有违法生育的不予批准再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