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精编资料2010年5月14日...(至少提前4个工作日)将学费、住宿费和教材代办费存入...学籍管理工作流程doc教务工作2010年5月14日报到注册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按时缴费学生申请办理缓交手续年报至少提前工作日学费住宿费教材代办费存入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按时缴费的学生申请办理缓交手续学生在每学年报到前(至少提前4个工作日)将学费、住宿费和教材代办费存入指定的本人缴费银行卡学生在报到日到各系辅导员处报到 辅导员核实情况,各系批准缓交数额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到者,应办理有关请假手续计财处在报到第二天将学生缴费清单发到各系、教务处、学工处各系汇总缓交学生名单和数额交学工处审批后,通知计财处学生到校后,各系根据计财处的缴费清单在学生证上盖上注册章各系根据计财处的缴费清单在学生证上盖上注册章各系根据审批表在学生证上盖上注册章将已注册学生名单汇总交本系教学干事和计财处各一份教学干事将学生注册情况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确认学生学习资格教材中心根据注册学生名单发放教材新生信息核对及电子注册工作流程学校招生办提供与教育部录取库以及录取新生名册一致的录取新生信息,导入教务管理系统学生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核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并在《福建工程学院学生个人信息核对表》签名确认若发现与实际信息不相符合,学生提出申请,经所在系签署意见后,将新生档案中的报名表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姓名不符的需报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报送校教务处,复印件上各系经办人须注明“按原件复印”并加盖教务章学生所在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学生个人信息进行更改学生进入教务管理系统中进一步核对更改情况教务处从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学生信息,与中台上下载的教育部录取库中数据进行核对,提供信息不符的学生名单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考生号不符的学生材料(含录取新生名册中的页码)由学校招生办提供并整理专业名称不符的学生材料(含录取新生名册中的页码)各系提供学生个人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错误的学生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是原件复印并盖章)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传已报到学生数据,同时汇总整理不符的学生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核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提交教育部平台学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si)进行个人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查询转专业工作流程学生所在系拟定专业接收计划,接收条件和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填写《福建工程学院专业系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报送教务处经校分管校长审批同意后,由教务处在校园网公布学生所在系组织学生报名,学生填写《福建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附学生成绩单及相关材料学生所在系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审批表等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审核后将材料转各接收系进行全面考核接收系组织全面考核后将结果连同材料报送教务处,提交教务处处务会审议审议结果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义后报分管校长审批经分管校长批准同意后行文,发至学生所在系、转入系、学工处、计财处、保卫处、后勤处、团委、图书馆、教材中心学生所在系通知学生本人学生本人及相关部门转出系、学生本人及转入系根据《福建工程学院转专业学生交接表》办理手续,教务处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异动操作,转入系一周内完成转专业学生的课程成绩确认工作转出系、转入系做好学生异动情况登记及档案交接等工作转学工作流程学生于每年5月或11月前书面向所在系提出转学申请(附家长意见及要求转学的说明材料)(因身体原因的,须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并填写《高校学生转学申请表》学生所在系提出意见后报送材料至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长审批报省教育厅(跨省者需经双方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主管高教部门)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教务处接到省教育厅反馈的学生转学审批表后,教务处发文至校办公室、学生所在系、学工处、计财处、保卫处、后勤处、团委、图书馆、教材中心转出的学生由学生原所在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一步核对成绩后进行学籍异动操作转入的学生由教务处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籍异动操作,转入系进行课程及成绩的确认工作,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操作休学工作流程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及家长意见,因病休学的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提出的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学生填写休学申请表,学生所在系审核学生所在系审核材料后将书面报告和申请休学的学生材料交教务科教务处审批后行文发至学生所在系、学工处、计财处、保卫处、后勤处、团委、图书馆、教材中心发文三天内完成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学籍异动操作系(部)核对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异动情况复学工作流程学生在休学期满后,学期开学前向学生所在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