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税法:实务与案例539第十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一节个人所得税概述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二、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个人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按居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将纳税义务人分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一)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者无居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税法:实务与案例540【例15—1】一个外籍人员从2007年10月起到中国境内的公司任职,在2008纳税年度内,曾于3月7—12日离境回国,向其总公司述职,12月23日又离境回国欢度圣诞节和元旦。现行税法中关于“中国境内”的概念,是指中国大陆地区,目前还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法:实务与案例541(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无居所且不居住或者无居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三、征税对象(一)工资、薪金所得,不包括下列内容:;、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误餐补助。(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经营取得的所得。税法:实务与案例542(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承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缴纳一定的费用,缴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四)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设计、装潢、会计、讲学、新闻、表演等(五)稿酬所得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其他所得税法:实务与案例543四、、薪金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见表15—1。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税率(%)速算扣除数(元)1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以上4513505表15—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税法:、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见表15—2。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1不超过15000元的部分50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10750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203750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309750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3514750表15—2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税法:,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即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见表15—3。税法:实务与案例549表15—3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级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2002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3020003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7000税法:,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个人出租住房适用10%的税率。从2007年8月15日起,居民储蓄利息税率调为5%,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的个人所得税。税法:实务与案例551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一)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