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附件一税收政策及出口退税检查要点告知为方便企业依据法律和税收政策开展税收自查,现将出口退税相关政策的主要内容简约归集。请各自查企业报告人,了解增值税出口退税等相关法律和政策依据,了解及税收检查和自查应予关注事项及相关法律和政策依据,如实客观反映报告税收裁定法规律遵从情况与否事实。一、合法的退税行为(一)增值税纳税人法律与政策规定:增值税法定销售货物,指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二)会计核算真实性法律与政策规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法律形式为依据。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9条《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16条(三)退税申报申请规则资料1政策规定::自营出口业务以生产企业和外贸出口企业商为退税申请人;代理出口业务以委托出口企业商为退税申请人。: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应在提供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时,应同时附送下列(除出口收汇核销单外)纸质凭证: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收汇核销单;且,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生产企业提供出口货物的出口发票;外贸企业提供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以委托方式出口的,,委托出口者须提供代理出口证明。文件依据:国税发〔2005〕51号2条国税发〔2004〕64号1条二、税收违法行为(一)出口骗税法律与政策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的是骗税,由税务机关追缴退税款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在一定期限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骗税达5万元以上的即构成骗税罪,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文件依据:《税收征管法》66条国税发〔2008〕32号(二)帮助他人出口骗税法律与政策规定:、发票、证明或其他方便导致骗税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所骗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但实质是靠非法出售或购买权益牟利,情节严重的,一定期限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明知他人意欲骗税,仍允许他人从事“四自三不见”活动,骗取税款的,以骗税罪论处。文件依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93条国税发〔2008〕32号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30号(三)偷税法律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文件依据:《税收征管法》63条(四):(1)受票方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进行偷税的,应当追缴税款,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进项税金大于销项税金的,还应当调减其留抵的进项税额。利用虚开的专用发票1进行骗取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