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文档名称:

浅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实践运用.pdf.pdf

格式:pdf   页数: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DF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浅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实践运用.pdf.pdf

上传人:omfadaz599 2016/2/19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浅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实践运用.pdf.pdf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司法天地t,l,i占,It金2012·06(中)浅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实践运用胡慧慧摘要2010年两高三部发布了强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同时最高法颁布了《人民法院量,~,141i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时量刑规范化进行改革的呼声在经历了多年理论研究以及试点探索之后正式在全国施行。关键词量刑建议权刑事量刑刑事审判作者简介:胡慧慧,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检察院。:(2012),指检察机关在刑诉中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对被告人所触犯的罪名及应予判处的刑罚幅度向法院提出建议。这也是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表现,是公诉活动的核心内容,以国家公权力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就包含着定罪和量刑两个方面因而,求刑权包含请求定罪和请求科处刑罚幅度这两项内容。定罪是量刑的前提,量刑是定罪的结果,二者相互依存。以前检察机关所施行的“求刑权”狭隘地理解为定罪请求权,不包含量刑请求权,这样理解是不完整的。量刑建议权符合当前司法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是促进了量刑公开透明,从而能够保障司法公正:二是制约法官的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也加强审判监督;三是完善刑事审判程序和刑事诉讼结构,程序更加合理;四是提高了诉讼效率,减少量刑过高或过低引起抗诉的案件数量‘五是提高公诉人素质。二、量刑建议权的具体应用(一)提出时机我国刑法学界对量刑建议的提出时机有三种观点;一是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结束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时一并提出l二是在法庭调查之后、辩论之时提出;三是按照庭审程序来区分,简易程序在起诉时提出,普通程序的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公诉词时提出}四是按照是否认罪来区分,犯罪嫌疑人认罪、事实比较清楚的,在起诉时提出,不认罪或疑难复杂的则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公诉词时提出。(二)提出方式I。概括性的量刑建议。在指明所指控罪行直接适用的刑法具有的条款幅度的基础上,给予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建议。相对内容过于空泛,也不确定。。在法定刑幅度内明确建议具体的刑种或刑罚量,比如5年有期徒刑,这个比较少用,有代替法院量刑之嫌。检察官的量刑建议原则上避免以绝对确定的形式提出,我院公诉部门采用了相对确定性的量刑建议,确定个案的量刑幅度,ll6而不是确定个案的具体量刑点。(三)提出形式《指导意见》没有采纳在起诉书中载明量刑建议的形式,从各地的做法和意见看量刑建议的提出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在起诉书中直接提出量刑建议:二是另外以量刑建议书的形式提出;三是在公诉意见书中一并提出;四是对不庭的简易程序以量刑建议书的形式提出,对于出庭的案件,则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或以量刑建议书的形式提出。我院公诉部门对派员出席法庭的案件,以专门的量刑建议书的形式提出量刑建议,一是表明对量刑建议的重视和慎重;二是可以让法院尽早了解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三是有利于引导和促使检察机关认真、慎重提出量刑建议,有利于提高公诉人业务水平。三、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一)控方量刑证据搜集不足在我国控辩审三方诉讼模式下,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控诉职能,但有时侦查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的量刑证据本身是不全面的,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往往更为重视那些能够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而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