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共青团淄博市委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少工委淄青联发[2011124号关于评选“淄博市优秀少先队员(标兵)“淄博市优秀少先队集体”的通知各区县团委、教育(体)局、少工委,各有关学校: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致中国少先队建队60周年贺信、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勉励少先队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争当,四好少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不断推动我市少先队事业健康发展,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联合评选"淄博市优秀少先队员(标兵)”和"淄博市优秀少先队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评选机构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团市委学少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聘请优秀少先队工作者、教育专家及相关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在组委会指导下开展评选工作。二、 评选项目和标准(-)淄博市优秀少先队员(标兵)评选范围:年龄在8-14周岁(截至2011年10月31日)之间的淄博市各中小学校少先队员。评选标准: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人生目标,并能够把这种理想化作日常的具体行为。2、 热爱少先队组织,深刻理解、努力实践队章要求,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3、 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进取,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各门功课成绩优秀。积极参加课外校外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4、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俭节约,讲文明懂礼貌,性格乐观开朗,有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5、 近3年内获得过县级或县级以上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或为我市赢得荣誉、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在少年儿童群体中具有较强的引导示范作用。(二)“淄博市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范围:淄博市各中小学校的少先队大队、中队。评选标准:1、少先队大队努力探索灌输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朴素感情的有效载体和途径,取得明显成效;组织建设有活力、有创新,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强,队员的归属感、荣誉感强;辅导员队伍配备整齐,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素质,辅导员队伍管理的相关政策落实好,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高;开展的活动具有明显的少先队特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大,效果好,活动时间有保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鲜明的少先队大队活动;在近3年来开展的“红领巾心向党”、"手拉手”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积极贡献;阵地建设有鲜明的少先队特色,时代感强,利用率高,能发挥显著作用;工作制度健全,能认真、扎实地落实全队重要部署。2、少先队中队队员的主体地位能得到充分尊重,积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创建快乐自主、友爱向上的集体;能经常独立开展少先队活动,有效吸引少年儿童参与,每月至少开展两次主题鲜明、有思想教育意义的少先队活动;队组织设置规范,制度健全,有活力,少先队中队文化建设有特色,受到少先队员真心喜爱;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小干部,积极为队员创造服务他人、服务集体、锻炼自己的实践机会;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化水平,与少先队员关系亲密。三、评选办法和数量1、 各单位根据评选标准,按照“淄博市优秀少先队员(标兵)”和“淄博市优秀少先队集体”候选人(单位)名额分配(见附件1)确定推荐对象。候选人(单位)须经当地公示后推荐。组委会将根据评审委员会的意见,进行综合评议和严格审查。候选人(单位)名单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