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不应当要求做好事的人隐姓埋名首先应明确,做好事而受表扬是理所当然,不应当要求做好事的人隐姓埋名。做了好事而不许人声张,这是一种不公平的心态。因为一个人做了好事之后,又宣传出来让大家都知道,这是他做的第二件好事,因为他帮助共同维持一个较好的道德环境。其次,对道德的物质奖励,并不是鼓吹唯利是图,矮化道德,恰恰是一种可操作性的倡导,这也符合“善有善报”的朴素观念。当年,子路救了落水者后,爽快接受了被救者的答谢。孔子就表扬了他,因为鲁人以后都会勇于助人了。对于努力践行道德的人,并且主动将践行的结果告诉他人的时候,我们不应反过来又拿道德的矛头来对准行善的心灵,那样才是真正的不道德。老伯求宣传是“让正义看得见”弘扬与激励助见义勇为行为需要舆论的推动、物质的推动和制度的推动,进而形成见义勇为的“良性循环”。宣传正义,并且让正义得到回报和好处。让正义看得见,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但社会冷漠源自冷漠的社会价值观,使得见义勇为与“好人有好报”的社会价值主流地位受到严重冲击。孙老伯主动要求宣传自己虽然让人意外,单其动机很清楚:“这秀,是作给那些冷漠看客的。”试想如果当下社会不是这么冷漠,孙老伯自然也就不需要提出这样的要求。好人好事需要社会舆论的褒扬,有回报的好人好事才会让人持之以恒。孔子曾教育学生做好事要留名《吕氏春秋》里“察微”篇就记述过这样的故事。当时的鲁国法律规定,凡是发现有鲁国人在别国沦为奴隶的,鲁国公民可以花钱赎回,回到鲁国后可以到政府去报销费用。孔子的一个很有钱的学生子贡在外国发现了一个鲁国人在当奴隶,因此把他赎了回来,回国后并没去政府报销,因此赢得了鲁国人的称赞。可是孔子对他的行为非常之不满,教训他说,你这样一做,别人就不好意思去政府报销赎奴隶的费用了,在赎与不赎的问题上就会犹豫,很多在外沦为奴隶的鲁国人也就因此不能回国,国家的政策就会被你败坏。另一个故事是:孔子的一个学生在河边散步时,刚巧发现有人落水,落水者的亲人说,谁能救上来就奖励他一头牛,孔子的学生跳进水中把这个人救了上来,并高高兴兴地领走了牛。别人都骂他贪财,可是孔子却表扬了他,说你为大家做了一个榜样,今后再有人遇到险情,大家都会奋不顾身。用“圣人”标准要求普通人,势必造成虚伪造作完全无私、忘我的精神当然是高尚的,但此前中国社会倡导的许多“榜样运动”的错误在于,它把一种仅仅适应于少数人(如我们所说的“圣人”、“君子”)的标准试图推广到所有人身上,把一种个体的道德标准当成一种群体的道德标准。事实证明,这是不可能做到的。五个指头尚不能一样齐,社会中也不是所有人都来追求当“圣人”、“君子”,这样强制学习的结果最终导致的势必是虚伪、造作,在社会中普遍形成两面性格。从这个意义上讲,几十年以前发起的、并为后来一直陆陆续续所坚持的那场学低下的部分根源。一个“损己利人”的人培养的是一群“损人利己”的人学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损己利人”,这种情况下的“损己”往往达不到“利人”的效果,而且于道德无益。茅于轼在《中国人的道德前景》一书中提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观点,义务做好事反倒培养了一批捡便宜的人:“过去宣传学雷锋的时候,电视上经常出现这样的画面:一位学雷锋的好心人为附近群众修理锅碗瓢盆,于是在他面前排起几十人的长队……这几十个人却完全不是来学雷锋做好事的,恰恰相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