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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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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申请书.doc

上传人:业精于勤 2020/2/18 文件大小:3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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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民事再审申请书申请人(原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山东鲁蜜特食品饮料厂住所地:山东省高唐县东兴路23号法定代表人:赵振元职务:厂长被申请人(原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高唐县供电公司单位住所地:山东省高唐县金城路46号法定代表人:尚桂森职务:经理申请人因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聊民一初字第22号民事判决;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鲁民一终字第19号民事判决。现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请求事项如下:一、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鲁民一终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和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聊民一初字第22号民事判决书;二、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或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山东鲁蜜特食品饮料厂与高唐县供电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三、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据聊城正坤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审核报告,支持申请人一审诉讼请求;四、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判令被申请人承担一审、二审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一、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因中断供电造成的经济损失1600万元,无论在事实和法律上都是成立的,而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均驳回申请人诉讼请求,严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一)山东鲁蜜特食品饮料厂要求被申请人高唐县供电公司赔偿因中断供电造成的经济损失1600万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首先,本案申请人山东鲁蜜特食品饮料厂是鲁西地区规模最大的冷饮生产经营企业,,拥有八条冷饮生产线,原有干部职工132人,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十几个省市。多年来,申请人实施了“闯市场上规模,抓质量上档次”大发展的企业路子,,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是多年的业务往来单位,从建厂至12月底,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不存在任何拖欠电费的问题。上半年,由于各种原因,申请人拖欠被申请人电费10万多元,6月28日上午10点30分被申请人在事先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派人突然中断了申请人的全部供电。正是这次停电给申请人造成了毁灭性打击,申请人今天的损失与被申请人的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在法院审理本案中,合议庭多次开庭,主要围绕损失的数额进行了调查、核实,原审法院特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聊城市正坤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请人的损失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聊正坤会审核字()第028号审核报告,该审核报告结论为“经查证,”。虽然申请人山东鲁蜜特食品饮料厂实际损失要比审核报告大得多,但申请人能理解作为司法鉴定机构会计事务所它对财产损失审核的苛刻要求和严格细致,申请人在法庭上表示还是能够接受。因此申请人认为,由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的由聊城正坤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并经法庭调查核实的聊正坤会审核字()第028号审核报告,应作为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损失的重要证据,它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二)本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是否存在过错责任的焦点问题,即被申请人供电公司在停电之前是否通知了申请人。对此焦点问题,已在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聊民二初字第101号民事判决书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鲁民二终字第379号民事判决书有明确认定,申请人认为应当直接作为认定本案的事实依据。7月23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下达了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聊民二初字第101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第3页倒数第1行是这样的:“本案本诉部分的争议焦点有两项:一是被告供电公司在停电之前是否通知了饮料厂;二是饮料厂因停电产生的损失是多少;供电公司是否对饮料厂的损失承担责任”。在该判决第5页倒数第1行至第6页顺数第10行是这样载明的:“综上,对第一个争议焦点,本院认为,因电业公司提供的电费催交通知单和停电通知单上均没有饮料厂有关人员的签字或盖章,故该证据不能证明供电公司在停电之前通知了饮料厂。供电公司提供的证人王厚友、宋海昌均为本单位职工,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应采信。证人张立祥并未亲自看到或听到王厚友给饮料厂下通知,其证言内容系根据王厚友的陈述作出的,仅凭该证言不能证明王厚友给饮料厂进行了通知。王厚友与许乐岭的通话内容,仅凭该证据亦不能证明供电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供电公司未能举出充分证据证明断电之前通知了饮料厂,应认定电业公司在停电之前未通知饮料厂”。我们再翻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鲁民二终字第379号民事判决书关于被申请人在停电前是否通知申请人,该案终审判决书在第九页顺数15行是这样记载的:“本院认为:因供电公司提供的电费催交通知单和停电通知单上均没有饮料厂有关人员的签字或盖章,故该证据不能证明供电公司在停电之前通知了饮料厂。供电公司提供的证人王厚友、宋海昌均为本单位职工,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应采信。证人张立祥并未亲自看到或听到王厚友给饮料厂下通知,其证言内容系根据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