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13关于奥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奥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对国盛证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奥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反馈意见回复与主办券商内核/质控部门编制反馈督查报告(模板见附件一),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一、公司特殊问题1)请公司披露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明细,并结合主要明细项目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费用增减变动的原因。请主办券商、会计师对公司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核算、披露是否规范,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发表明确意见。2)请公司披露主要机器设备概况,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名称、数量、原值、预计可使用期限、已使用期限、账面净值等;请公司将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并分析折旧政策的合理性。请主办券商、会计师对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是否谨慎合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发表明确意见。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三、申报文件的相关问题请公司和中介机构知晓并检查《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2/ 13(1)为便于登记,请以“股”为单位列示股份数。(2)请列表披露可流通股股份数量,检查股份解限售是否准确无误。(3)公司所属行业归类应按照上市公司、国民经济、股转系统的行业分类分别列示。(4)两年一期财务指标简表格式是否正确。(5)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挂牌后股票转让方式;如果采用做市转让的,请披露做市股份的取得方式、做市商信息。(6)历次修改的文件均需重新签字盖章并签署最新日期。(7)请将补充法律意见书、修改后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推荐报告、审计报告(如有)等披露文件上传到指定披露位置,以保证能成功披露和归档。(8)申请挂牌公司自申报受理之日起,即纳入信息披露监管。请知悉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相关的业务规则,对于报告期内、报告期后、自申报受理至取得挂牌函并首次信息披露的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9)请公司及中介机构等相关责任主体检查各自的公开披露文件中是否存在不一致的内容,若有,请在相关文件中说明具体情况。(10)请公司及中介机构注意反馈回复为公开文件,回复时请斟酌披露的方式及内容,若存在由于涉及特殊原因申请豁免披露的,请提交豁免申请。(11)请主办券商提交股票初始登记申请表(券商盖章版本和可3/ 13编辑版本)。(12)若公司存在挂牌同时发行,请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股票发行事项,于股票发行事项完成后提交发行备案材料的电子文件至受理部门邮箱******@.cn,并在取得受理通知后将全套发行备案材料上传至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BPM)。(13)存在不能按期回复的,请于到期前告知审查人员并将公司或主办券商盖章的延期回复申请的电子版发送至审查人员邮箱,并在上传回复文件时作为附件提交。除上述问题外,请公司、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及《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补充说明是否存在涉及挂牌条件、信息披露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请你们在10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并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反馈督查报告作为反馈回复附件提交。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向我司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4/ 13我司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们发出反馈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反馈工作,我们将采取自律监管措施。二○一五年月日5/ 13附件一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ⅹⅹ证券公司关于ⅹⅹ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的反馈督查报告我公司对推荐的ⅹ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简称】)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反馈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字体:仿宋四号图表字体宋体5号)一、公司基本情况(一)股份公司成立情况公司由【】(以下简称【】)整体改制而来。【】年【】月【】日,【简称】成立,注册资本【】,出资方为【】。【】年【】月【】日,经过数次增资和股权转让后,【简称】以【】年【】月【】日为基准日确认的净资产【】元折为【】万股,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为【】。公司股权结构图与股权结构表如下:. 股权结构表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