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车牌转让合同甲方:身份证号:住所:邮政编码:电话:乙方:身份证号:住所:邮政编码: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使用甲方车辆号牌事宜订立本合同。一、关于所购车辆所有权约定如下:1、年月日,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发动机号为:小轿车(以下简称“所购车辆”)。甲方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以上车辆。2、乙方以甲方名义所购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二、关于所购车辆付款的约定如下:1、购车款(人民币:元)及发生的相关费用(购置税、车辆保险等合计:人民币元)均由乙方承担;以上所有交款凭据及《机动车登记证》均由乙方保管。三、甲方将车牌号:从年月日起交由乙方使用,此车牌终生使用权归乙方所有。自该车辆号牌交乙方使用之日起,甲方不得收回,不得以套牌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再允许任何第三人使用。四、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到车辆管理部门将车辆号牌登记并安装在乙方指定的发动机号为:的车辆上。五、乙方在号牌安装后三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费用:元作为车辆号牌永久使用费。六、甲方确认:乙方为发动机号为:车辆所有人。甲方不得因车辆登记在其名下而实施抵押、转让、赠与、出租等侵害乙方所有权的行为。如果有侵权行为产生,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负责赔偿乙方所有损失。七、乙方确认:乙方因使用车辆发生交通违规、事故、意外、车辆损坏等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八、甲方应当及时配合乙方办理汽车行驶证、办理保险、办理税费缴纳。因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等需向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等事宜时,甲方应在乙方通知后及时协助乙方解决问题,因此产生的所有权利由乙方享有,产生的义务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因办理前述事宜另行收取费用,如果有违约行为,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为甲方违约行为所受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