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煤管站、各煤矿企业:现将《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并按要求做好年度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附件:《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意见》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意见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技术素质,全面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责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煤矿实际,现提出登封市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观指导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以全面提高煤矿职工安全素质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的,落实培训责任,规范培训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全面提高全市煤矿从业人员的素质,为促进我市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二、培训内容依照国家《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煤矿安全培训教学大纲》、《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的要求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及技术规范,煤矿安全管理,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各种灾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抢救方法,事故案例分析,创伤急救以及新技术、新知识等。三、培训办法(一)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照省、市有关部门对不同岗位人员培训的区域划分和属地培训要求,严格执行教考分离的原则,培训结束并经省、市局统一组织考核、考试合格后,由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局和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分别颁发《矿长资格证书》、《安全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二)煤矿职工1、煤矿在岗职工培训由各煤矿企业统一组织,培训中心提供专用培训教材,采取因矿施教、按需施教的原则,根据不同矿井基本情况,矿井灾害防治重点及培训对象的实际操作技能要求,以矿井避灾自救,矿井隐患识别,灾害事故防治措施,“三违”行为分析,事故案例剖析和播放“五大灾害”事故防治宣传教育片等为重点,深入矿区上门组织现场授课。(三)煤矿一线安全监督员煤矿一线安全监督员培训由郑州市煤炭局安排时间、课程,由局培训中心负责培训,郑州市煤炭局考核、发证。(四)入井人员办理入井证培训由各煤矿企业自行组织进行一周以上集中培训,并由煤矿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出考题,经局培训中心把关后,进行理论考试,局培训中心进行巡考并进行自救器现场考核,理论考试和自救器考核都合格,方可办理入井证。(五)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培训由局培训中心和煤矿企业负责培训,由郑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考核,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证。四、培训对象(一)培训对象没有通过复训、年审的人员和证件过期的有关人员,没有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职业资格证、入井证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科、区、队)长、特种作业人员、煤矿职工等。(二)培训任务(各岗位应配备人员表附后)(三)培训地点1、地方国有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乡镇煤矿矿长在省局指定地点进行培训;2、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矿长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