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6-11-29主讲人:李明1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教程(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16-11-29主讲人:李明22Z2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建造师的基本条件、执业范围和执业要求民法相关知识建筑法相关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知识质量管理相关知识消防法和劳动法相关知识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建设工程法律责任保险法相关知识2016-11-29主讲人:李明3建造师的基本条件1、了解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行业管理规定2、具有施工管理专业知识3、具有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建造师的执业范围1、担任施工项目经理2、从事其他施工管理工作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二级建造师可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企业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区别建造师的执业要求1、执业前提: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执业2016-11-29主讲人:李明42、注册管理机构:二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3、注册条件及管理规定:申请注册人员条件注册有效区域——发证辖区内,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注册有效期——3年再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规定4、执业基本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5、执业专业划分规定:二级:10个专业,鼓励和提倡“一师多岗”返回2016-11-29主讲人:李明5掌握民法与工程建设的相关知识民法关系构成要素1、主体:自然人——施工企业的建筑工人、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人员企业法人——从事土木建筑、设备安装、装修工程新改扩建施工企业非企业法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法人组织2、客体:财——建设资金物——建筑材料、建筑物、机械设备行为——勘察设计、施工安装、检查验收活动非物质财富——设计图纸(脑力劳动或智力成果)2016-11-29主讲人:李明63、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民事权利(法定范围内行使,有权要求国家机关保护或予以制裁)民事义务(按法律规定或约定承担,若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要受法律制裁)民事权利、义务是相互对应的民法关系的产生、变更、终止1、产生:主体间形成权利义务关系2、变更:主体变更——民事合同转让客体变更——包括范围和性质的变更内容变更——双方权利义务的增、减3、终止:自然终止——顺利履行协议终止——协商解除违约终止——一方违约或不可抗力2016-11-29主讲人:李明74、法律事实(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原因)①事件(自然、社会、意外)——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②行为(积极作为、消极不作为)——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包括民事法律行为、违法行为、行政行为、立法行为、司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主体资格: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外部表示与其内在真实意志相一致3、行为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4、行为形式合法:要式(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不要式(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2016-11-29主讲人:李明8代理制度1、概念:代理关系涉及: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2、种类:①委托代理(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委托)注意:慎重选择代理人委托授权范围明确代理事项合法②法定代理(保护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③指定代理(根据主观机关或人民法院指定)3、代理人的代理活动注意事项:代理权限内亲自进行代理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滥用代理权4、代理权终止:代理种类不同,终止原因不尽相同到底2016-11-29主讲人:李明9财产权1、债权——对人权、相对权债的发生: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其他债的消灭:履行、抵消、提存、混同、免除、当事人死亡2、物权——对世权、绝对权物权种类: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物权保护:请求确认、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返还原物、损失赔偿3、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知识产权种类: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特征: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性质专有性、独占性、排他性地域性时间性2016-11-29主讲人:李明10诉讼时效——属于我国民法承认的消灭时效1、效力:胜诉权消灭(即:请求保护的权利丧失)实体权利不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回)2、种类:普通——2年短期——1年特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诉讼时效(4年)权利最长保护期限——自权利被侵害日起算,20年3、起算、中止、中断从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诉讼时效中止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继续累计计算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重新计算返回